第七十四章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战争财肯定是要大发特发的。
不过,朱由检主要目的并不是发财,而是保持西方的落后和混战状态。
所以,西方想要购买的那些先进武器、技术、机械,朱由检绝不会出售丝毫。
当然,西方各国购买不到,不代表就死心了。
锦衣卫几乎每天都能抓到十个八个刺探、走私的间谍。
对这些人,朱由检可不会轻饶。
仿照前世米国监狱做法,统统串成一排排,丢到危重体力劳动工地、矿场劳役。
同样,如果有撑不下去的,就会有人怜悯地递上各种实验志愿书、器官捐献表。
虽然,朱由检让锦衣卫严查造谣说大明志愿者实验惨无人道的人。
但是,囚犯们仍然咬牙死挺,宁可拼命搬石头挖矿,也不敢轻易在那些东西上画押签字。
因为他们基本上就没有蠢蛋,深知当今皇帝陛下压根不是能够被占便宜的。
收买大明人偷盗行不通,西方各国还是不得不把希望放在悄悄自己研发上了。
但是,他们可没有穿越者指导。
所以,尽管基本的科学逻辑、方**开始萌芽,也只能缓慢摸索。
朱由检可不会傻呆呆坐等他们研究。
锦衣卫在西方各国的众多分部,每天都会想方设法收买本地人搞破坏。
有重金贿赂、吸纳保守组织、人员捣乱的。
有利用宗教抹黑、攻击相关研究、资助人员的。
有利用谣言诋毁、离间各方势力的。
有暗杀、谋害重要参与人员的。
……
总之,为了给他们这些剽窃者使绊子,防止他们山寨大明科技,锦衣卫无所不用其极。
其实,除了先进科技产品外,大明对西方国家这些消费者还是尽力满足的。
比如大明海军从南美洲返回时,带回的比本土烟草更劲的美洲烟草。
据朱由检接触到的信息显示,大明弘治五年,即西元1492年10月15日,探险家哥伦布(christopher co露mbus)在美洲大陆首次接触到烟草这种神秘的物品,但因不认识而丢弃。
大明弘治十四年,即西元1501年,被哥伦布派到古巴寻找“中国皇帝”的2名船员首次见到美洲土著民抽烟。
明武宗正德十三年,即西元1518年,西班牙征服者科特兹应一位曾随哥伦布出航的修道士的要求,从墨西哥带回了烟草。
明世宗嘉靖九年,即西元1530年,西班牙船员带回了烟草种子,自此烟草被正式引入了欧洲,并逐渐传遍到欧洲各国。
在治疗雅司病(yaws)、侵蚀性溃疡(noli-me-tangere)包括狼疮和梅毒等时获得了奇效。
明世宗嘉靖三十九年,即西元1560年前后,法国驻葡萄牙大使杰恩·尼古特(Jean nicot)听说烟草能够解乏提神,可以止痛和治疗疾病,尤其对头痛有疗效,于是将烟草精心栽培在自己的花园里,经常采摘试吸,感觉良好。
尼古特还用烟草治好了厨师严重的刀伤,助手的父亲持续2年的腿部溃烂,妇女脸上的体癣,船长的瘰疬,用捣碎的烟草及汁液治愈了其助手面颊上的侵蚀性溃疡。
回到法国后,尼古特当听说法国有两位妇女患了一种无法可治的癌症,尼古特就将一些烟草送给了法兰西国王二世、王后的母亲及宫廷妇女。
鉴于尼古特的慷慨大方,烟草在当时被称为“大使草”或nicotiane。
像这样的良药,大明自然要多多种植,然后制作、包装成各种卷烟、雪茄。
再由大明皇家烟草股份有限公司大量出口到西方各国家。
甚至,为了满足西方需求,大明本土都不怎么销售,几乎全部供给西方。
熟知各种营销套路的朱由检,自然让各种明星、名人在西方广泛宣传烟草的疗效。
这就导致西方各国有钱人、装逼犯基本上都保持着时刻喷云吐雾的状态。
对有钱人来说,亲朋好友见面,如果你不发一圈大明卷烟或更加高端大气上档次的雪茄,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当然,除了烟草外,朱由检还让人把罂粟制成了止痛药,销往西方。
毕竟西方正在混战,无数人处于病痛、战争创伤中。
大明皇帝如此仁爱,自然不忍看着他们疼得死去活来。
罂粟在华夏的历史其实很悠久。
其原产地是西亚地区,早在六朝时,即已传入华夏,并有种植。
《冷斋夜话》引陶弘景《仙方注》曰:断肠草不可知。其花美好,名芙蓉花。
故太白诗曰:“昔作芙蓉花,今为断肠草。以色事他人,能得几时好。”
此断肠草即指罂粟花。
但其一直未被广泛种植,至唐朝时还作为贡品从国外贡至。
据史书记载,唐朝乾封二年(西元667年)拂霖国(即大秦,东罗马帝国)遣使献底也伽。
而底也伽的主要成份就是鸦片等,可以治痢疾、解除中毒等。
所以,这也算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了。
九百多年前,西方送鸦片毒害大唐。
九百年以后,大明不计前嫌,把如此神药出售给他们。
当然,为了增进和各国统治阶层的友好关系,朱由检还特意为他们准备了豪华版,免费赠送,同时也让他们做一回广告。
唐朝时,罂粟的种子由阿拉伯商人携入华夏,部分地区开始种植。
不过,纯粹是为了观赏和药用,而不是把它当成毒品吸食。
元朝时,中医对罂粟的巨大副作用已有初步的认识,建议慎用。
如名医朱震亨即指出:“今人虚劳咳嗽,多用粟壳止勤;湿热泄沥者,用之止涩。其止病之功虽急,杀人如剑,宜深戒之。”
然而,世人并未记住朱氏的劝告。
作为从征服印度等地的战争中掠夺而来的战利品的鸦片,在当时还颇受欢迎。
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记录了当时采收生鸦片的方法,他写道:“阿芙蓉(即鸦片)前代罕闻,近方有用者。云是罂粟花之津液也。罂粟结青苞时,午后以大针刺其外面青皮,勿损里面硬皮,或三五处,次晨津出,以竹刀刮,收入瓷器,阴干用之。”
不过,之前大明境内的鸦片,还大都是从海外输入的。
据《明会典》记载,东南亚之暹罗(泰国)、爪哇、榜葛赖(马六甲)等地多产乌香(即鸦片),并不时作为“贡品”药材贡献给大明皇帝,如泰国即一次入贡300斤鸦片。
直至成化时,鸦片进口还相当有限,因此市面上鸦片价格昂贵,竟然与黄金相等。
其后,鸦片进口逐渐增加,大明正式对鸦片征收药材税。
万历十七年(西元1589),鸦片首次被列入征税货物清单之中。
万历四十三年(西元1615),明廷规定,鸦片每十斤征收税银一钱七分三厘。
朱由检当时看到这些资料时,立刻下令禁止任何人向大明输入鸦片。
并设立大明皇家鸦片股份有限公司,独家特许罂粟种植、鸦片制售。
并且设立相关法律,有私自种植、制作、销售、使用的,统统抄家、罚役。
举报者,经查实,可以获得抄没财产的十分之一。
至于之前从事鸦片相关行业的人,都收编进大明皇家鸦片股份有限公司。
这样,就可以严格控制鸦片对大明百姓的荼毒。
而原来从业人员也可以通过出口,获取巨额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