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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1981,文豪从返城知青开始 > 第692章 食物和童年阴影

看到孙朝阳,建筑队的工头眼睛里全是金光:“孙哥,孙哥,你可算来了,想死我了。”竟模仿冯巩的口头禅。

孙朝阳:“别,别,你年纪比我大多了,应该我喊你哥。对了,你想我什么,我对建筑质量抓得严格,你应该恨我才对。”

这是单位房,住的都是《中国散文》的同事朋友哥们儿,大家都是普通人,估计这辈子只有这套房。以北京未来惊掉人下巴的房价,大伙儿也买不起新楼。所以,以后大家都是一生一世住一块儿的。

自从上次单位宿舍下水道堵塞事件之后,孙朝阳对集资建房都小心盯防,生怕眼前这个家伙搞豆腐渣工程。

如果将来真有问题,自己可是一辈子要被同志们骂的,这你受得了吗?

工头讨好地笑道;”好,我还是喊你孙社长好了。”

孙朝阳纠正他:“副社长。”

工头:“我们干的活要您验收合格才领得到工程款,你就是大伙儿的米饭班主,是老板,你说我能恨你吗,我们盼你过来都来不及。你今天来了,我们是久旱的大地遇到了雨露。”

孙朝阳哈哈大笑:“去你的吧。”

工头:“孙社长,你今天运气好,我们工地中午吃回锅肉,香得很。”

孙朝阳:“我也是四川人,没吃过回锅肉吗,又有什么稀奇?”

工头摇头道,不然,今天这肉和你们北京人吃的肉不一样,是从四川老家弄来的黑猪。

一听说是黑猪,孙朝阳激动,忙问:“可真?”

工头:“真,十足真金,十足真金。”他这几天正在读《鹿鼎记》,读得入了迷,一张口就是书里面的梗。

原来,黑猪是中国古代特有的猪种,回锅肉必须用这种猪肉的二刀做出来才正宗。另外,黑猪华中地区还有另外一个亲缘品种,叫两头乌,是做金华火腿的原料。

黑猪肉质鲜美紧实,做成菜有浓郁的香味。可有一个缺点太要命,就是生长缓慢,粮肉比低。

所以,国家就从国外引进了良种白毛猪,又叫约克夏。这种猪吃草都长肉,身体又长,在四川乡下又被农民称之为长白山,估计是谐音以讹传讹。

白毛猪一进入中国,就在市场上把黑猪打得溃不成军,于是,养本土猪的农民越来越少。

孙朝阳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吃过黑猪肉了。

工头又道:“今天的回锅肉有蒜苗不说,还有冬菜。”

孙朝阳惊喜:“那我就必须留下吃饭了。”

所谓冬菜,乃是四川咸菜的一种做法,用的是一种特有的青菜。

那种青菜叶子很长,做不规则锯齿状,舒张如笼,所以又被人称之为箱笼菜。

入秋后,农户会在冬天采摘下来,洗干净,挂在晾衣绳上晾干。然后放进一口坛子里,每放一层就撒一把盐。坛子的口部还要塞上一把谷草,用篾片固定好,倒扣在盛水的石臼里隔绝空气。

如此一个多月,等到入冬,那些菜叶都成了黄色,味道变成爽口的酸味,所以又被人叫做冬菜。

冬菜除了当小菜外,还是四川人特有的调味品。可以用来做酸辣汤,可以用来烧菜,最大的用场是熬回锅肉。

没错,最早的回锅肉都是用冬菜,而不是泡二荆条和泡生姜。因为二荆条和生姜贵,冬菜便宜。农民节约,辣椒和生姜是要卖了换钱的,冬菜实在太多,吃不完只能扔,不妨废物利用。

所以,正宗的回锅肉指的是冬菜回锅。

至于两种做法哪种好吃,见仁见智。

工头见孙朝阳答应留下吃饭,就朝手下农民工吼了一声:“听到没有,孙社长要在这里吃饭,你们做饭的时候把手洗干净,别邋里邋遢的让人看了反胃。”

孙朝阳笑道:“我也是穷苦人家出身,没那么多讲究,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笑着就走进工地用来当厨房的窝棚,迎面就是浓郁的肉香。

定睛看去,却见一个农民工正在用铲子把里面的几坨肉铲起来,放盆里。

肉且不说,肉汤带着微微的白色。农民工就把一簸箕切好的佛手瓜倒进去,肉汤实在太香,倒了可惜,索性做个汤。

佛手瓜这玩意儿产量实在太惊人,六零年代粮食过关,大伙儿饿得实在不行,国家提倡瓜菜代。于是,砖瓦厂大杂院花坛里的花都被工人刨了,改种红薯玉米和蔬菜。

花坛里的土都是红土,四川是紫色盆地嘛,土壤里没养分,红薯种出来只有指头粗细,玉米索性不结,平白浪费土地。虽然有生物肥可用,但大家肚子里没油水,拉出来的屎都没臭味,里面的营养成分也有限得很。

倒是佛手瓜涨势可怕,一窝佛手瓜弥漫开来,铺天盖地,满目都是手雷似的玩意儿。

于是,大伙儿朝也吃晚也吃,吃了半年,枝头硕果累累,吃一年,累累硕果。吃到最后,都吃伤了,吃出了心理阴影。

这玩意儿对于四川人心灵的打击可以媲美豆橛子之于山东人。

孙朝阳也被佛手瓜戕害过,喉咙里发出一声干呕:“把锅盖盖上,受不了,受不了。”

工头呵斥那个农民工:“等会儿别把这玩意儿端上桌,别说孙社长,我看到这东西也受不了,还有其他蔬菜吗?”

农民工:“还有点莴笋脑壳。”

孙朝阳点头:“可以,凉拌一个。”

童年的记忆实在太惨痛,他对很多菜都有心理阴影。除了佛手瓜,还有老玉米,对的,曾经有一段时间,家里吃过老玉米蒸的饭。那东西口感糟糕,刺嗓子。对了,孙朝阳最痛恨的食物是红薯,仁德县是四川红薯的主产地,小时候天天吃,吃得眼睛都绿了。后来日子好过了,他一辈子都不再碰这玩意儿的。

对了,前世他去插队的地方不错,是稻米主产地,白米饭吃得那叫一个爽,感觉插队的日子,比在老家快活。

当时大伙儿十几岁,来自五湖四海,年轻人说话口无遮拦。其中一个成都省来的娃娃经常拿仁德县人吃红薯开孙朝阳的玩笑,说:“啊,美丽富饶的仁德城,挂满了红苕藤。”

孙朝阳哪里听得这个,把那成都小子揍了一顿。

哈哈,现在想起来,没必要,大家一口锅里吃饭,也是缘分。

俱往矣。

说话间,那农民工就拿了菜刀开始切肉。

孙朝阳一看,惊住:“老哥好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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