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创作者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极品妖仙 > 38,往事

极品妖仙 38,往事

作者:黄一 分类:玄幻魔法 更新时间:2024-10-21 22:19:39

38,往事

许玄将天煞元神隐退,所有黑气全都缩入到他身体之中,随后一道血光从他小腹处溅射出来,将地上染成了一片殷红。

许玄两手紧紧的捂住伤口,转过身想要走到朱仁面前去,李长生和朱仁两个早冲了过来,李长生将许玄就地放倒,迅速的检查他的伤口,又是止血又是理气,忙碌了好一会才舒了口气道,“好了,只要再静养几天,便会痊愈!”

聂不凡这才叹息一声,拂袖而去,竟然还是不愿意多和许玄说半句话,其他的几个如田玉堂和黄商只是默默的跟着聂不凡走了,柳一方和李长生问候了许玄几句,也便离开,只有朱智和朱仁两兄弟将许玄抱起,带到了朱智的卧房。

三人闲坐,朱仁免不了要问一些和许玄分别之后,许玄都有什么经历,许玄自然是一一相告,当听到许玄说出和璇玑一段对话之后,朱智和朱仁都一脸惊奇,他们将璇玑给许玄的那块宿命魂石反复把玩,却琢磨不出有什么玄机。

一个道童突然出现在门口,道,“六师叔,掌门师伯有请!”

聂不凡差人来召唤,朱智只好过去,朱仁因为依然是戴罪之身,便和许玄仍旧留在卧房中。在征得许玄同意之后,朱智将许玄的宿命魂石带走。

很快朱智便到了玄天观,聂不凡和众位师兄都已经坐好,朱智立即走上去向聂不凡请了来迟之罪,退回自己的座位坐好。

聂不凡看了众位师弟一眼,道,“今日大难不死,实是大幸,但有些事情,却是必须要向你们讲明了!”

“师兄,不是我要说你,伏魔神剑不在本门之中,这么重大的事情,你为何只字不提!”田玉堂很是气愤,语气很重。

聂不凡叹息了一声道,“我知道不告诉你们,是不对的,但你们先听我说完一百多年前,我派发生了什么事情,再做判断不迟!”

于是聂不凡开始讲述往事,主要就是一百多年前天玄门前任掌门还道真人以及另外天玄山六位长老,也就是上一任的天玄七子,是如何一起死在天魔手里。

情景和今日天玄后山如出一辙,天玄七子用七星伏魔阵大战天魔,最后凭借伏魔剑将天魔打伤,但天玄七子也全都被重创,没有了活命的可能,两败俱伤之后,天煞突然出现,将天魔击杀,未防止天魔依靠魔还**重生,天煞便将伏魔剑和天魔遗体一起带到了赤霞峰火云洞中,用伏魔剑将天魔封印住,又让幻将在火云洞入口处布下万像**,依靠幻象结界阻止群魔靠近。

“至此,伏魔剑便留在了赤霞山火云洞了,我们天玄门便只剩下伏魔剑鞘!”聂不凡道,“这个秘密,上一任掌门留下遗言,不准泄露半句,以免正邪两道的修真之士觊觎伏魔神剑,而不慎误入火云洞中偷取,丢了性命固然是罪有应得,但如果将天魔元神放了出来,那便是天下的大浩劫!”

“这么说,小天魔还未得到天魔元神?”田玉堂道。

“应该是的!”聂不凡道,“想那天魔何等厉害,我们上一任的天玄七子,修为俱在八百年以上,七人联手发动七星伏魔阵,尚且败阵,如果今日来的小天魔有了天魔元神十分之一的力量,我们也不可能有任何机会伤得了他!”

“那这个小天魔,究竟和天魔有什么关系?”田玉堂奇怪的道。

“渊源是一定有的,但究竟是什么关系,我一时也还不清楚!”聂不凡道。

朱智见对于小天魔的争论告一段落,插话道,“既然小天魔的来历现在一时间难以搞清楚,就先看看这个,这和玄儿有莫大的关系!”说完之后,将手上的宿命魂石拿了出来。

众人逐一传阅,最后到了聂不凡手里,聂不凡反复把玩之后,道,“这的确是魂晶,它其实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内丹!”

“这么残缺的内丹,还有何用?”柳长生擅长治疗修补一类的法术,见眼前这块魂晶实在是无法修补了,似乎已经全无用处,于是便有此一问。

“四师弟有所不知,寻常的魂晶破成了这样,自然是全无用处了,但这块是天煞的魂晶,却还有用的很!”聂不凡道。

“哦?”其他人都一脸的好奇。

“天煞,其实是个简称,他的全称,相信你们都很熟悉,叫天煞孤星,这是唯一可以轮回的魔星孽种,他的魂晶,便记录了他前世和今生的种种,可以给他很多启迪!”聂不凡说道。

众人一片释然,唯独朱智脸色凝重,聂不凡将宿命魂晶交还给他,幽幽的道,“七师弟凶多吉少了!”

“为何?”柳一方扯着嗓子喊道,他性格最暴躁,脑子自然最不好使,别人都心照不宣的事情,他却还想不明白,而且还问出了口。

“天煞孤星,注定一生孤苦伶仃,孤独终老,所有和他有关系的人,都必然遭横祸!”聂不凡冷冷的道,“我的风儿便是如此!”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