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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者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花无百日红之玄凌 > 第二百零四章 第一次吃螃蟹

“这是朋友从我们老家带过来的大螃蟹,可好吃了,你尝尝!”华总将一只大螃蟹夹在了玄凌的碗里。

“谢谢!”玄凌瞅着碗里的大螃蟹有些不知所措,她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吃过螃蟹,也不知道螃蟹该怎么吃,但是又不想让人家觉得自己孤陋寡闻,所以也没敢吭声,而是看着他们吃螃蟹的样子,自己慢慢效仿。

入口之后,丝丝入滑,鲜嫩可口,回味无穷,简直不要太好。

“好吃吗?”华总老婆问道。

“太好吃了!”玄凌一脸的幸福:“这个螃蟹好做吗?”

她也想让孩子尝到如此可口的美味。

“好做,洗干净蒸熟就行了!”华总老婆开口。

“记得螃蟹一定要吃活得,死了以后就有细菌了。”华总补充道:“在我们老家,一只螃蟹就能喝得下一壶老酒。”

“哦!原来这样啊!”炫铃虽然不知道后面这句话的真实含义,但是小时候她见过这样妈妈款待客人时的样子。

那时候是她特别向往的,她记得在老家那会儿,家里盖了新房,请了两个木工,那个时候家里是管饭的。

妈妈烧了好几个菜,当时记得有葱花炒鸡蛋,油炸花生米,还有一个炒白菜,可是这在当时已经很丰盛了。

玄凌放学回来馋的直流口水,因为这些一年到头也吃不上,只有有客人的时候才能见到。

但是那个时候的农村,妇女儿童不上桌,看着一桌子好菜,玄凌在里间馋的直流口水,再加上一上午在学校上课,路上奔波,早就饿的前心贴后心了,可是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两个木工围坐小桌子旁吃着可口的饭菜,喝着妈妈买回来的小酒。

她记得主食是妈妈做的捞面条,要知道那个时候吃捞面也是一种奢侈,平日里连白面都很少见。

姐姐哥哥每周从学校回来一次,妈妈都会蒸上一大锅的白馒头,分别给姐姐哥哥带上,然后留上一个,她和妈妈分着吃。

所以那个时候一周才能吃上一次白面馒头。

然后木工吃完饭后,还会剩一些菜,当然也有吃完的时候,这个时候她才能跟妈妈一起来清理余下的残羹剩饭。

那个时候就觉得已经幸福的不得了了,那个时候炫铃幻想着将来有一天自己也能一开餐就上桌第一时间吃到可口美味那就好了。

后来到了爸爸将他们一家带到了现在居住的城市,因为只有爸爸一个人上班,老家还有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需要生活费,所以他们一家人的生活也非常节俭,平日里基本上就是早上挂面,中午剩挂面,晚上挂面剩的少了,搅和一些白面糊糊,继续煮熟,然后一家人吃。

偶尔爸爸的朋友过来做客,妈妈也会继续炒上几个菜,葱花炒鸡蛋,油炸花生米,炒茴子白,主食依旧是捞面条,然后搭配上小酒。

炫铃羡慕的不得了,这个时候她依旧是不能上桌,可能这是老家的习俗,已经嵌入骨髓,一时间可能难以转换过来。

后来时间久了,也慢慢的入乡随俗了,所以饭菜做好之后,也允许女人和孩子上桌了。

但是即便是上桌,也绝对不允许动筷子,客人如果不加菜,他们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流口水。

所以客人第一筷之后,她们才能动筷子,但是动筷子也有讲究,就是不能随便吃,不能不住筷子的一直吃。

比如吃上一两口就得放下筷子,歇一歇,等客人动筷子,才能再开动。

这种如饥似渴的等待确实让人很焦心,吃得一点都不爽,到那时这是规矩,是规矩就不能破坏。

要搁在玄凌小时候这些规矩她指定不能遵守,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被打次数的增多,也就逐渐乖巧了起来。

玄凌性格的转变也无异于来源于苏枝的过分的打骂与年龄的增长,变得逐渐守规矩起来。

时隔多年,家里的那些不成文的规定也逐渐被淡忘被潜移默化了,但是即便是满汉全席也都没有那么高的**了。

“这是红烧肉,我们南方人最喜欢吃的一道菜,肥而不腻,瘦而不柴,味道极好了,来尝尝!”华总将一大块红烧肉夹在了玄凌的碗里。

虽然那玄凌确实不吃肉,但是面对着香飘四溢的红烧肉,她犹豫了,她有了想尝试一下的冲动。

她将红烧肉夹起,然后轻轻的舔了舔外面的一层汤汁,果然酸甜可口,油而不腻,味道极好。

她轻轻的咬了一口瘦肉,入口即化,轻轻咀嚼间汤汁四溢,满口飘香,简直不要太好吃。

但是肥肉她还是不敢尝试,轻轻的搁在了碗的一边,想着最后了扔掉。

“肥肉也很好吃,美容的!”华总放下筷子,脸上带着微笑,眯着眼睛看着玄凌。

“我吃不了肥肉!”玄凌尴尬的一笑。

“给我吧!我最喜欢吃肥肉!”话落,华总将碗递了过去。

玄凌有些犹豫,自己吃剩下的给人家吃,这样怎么能行?

可是扔了的话,显然是对人家劳动成果的不尊重,但是自己又确实吃不了。

当时因为想要尝试味道,也没有拒绝人家的好意,现在陷入了两难的境界。

“没事,给华总吧!他喜欢吃肥肉!”华总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反倒是觉得不吃扔了确实是很可惜。

玄凌一脸的难堪,低头夹起了那块自己吃剩下的肥肉,夹在了华总的碗里,心里有中说不出来的感觉。

华总没有犹豫,直接放进了口中,一脸的满足:“这么好吃的红烧肉,你真是没有口福啊!”

“这个是山芋,经过红烧肉和汤汁的浸煮,也非常美味!”华总老婆将红烧肉里的山芋夹在了玄凌的碗里。

玄凌一看这个能吃,虽然没吃过这个,但是只要是素素菜,就都没有问题。

“这个真好吃!”入口甜糯,丝丝细滑,甜面可口,简直太享受了。

真没想到,南方人在吃的上面这么讲究,而且他们做出来的食物就是不一样,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吃过饭,炫铃跟华总老婆一起开始收拾餐具,华总进里屋睡觉了。

玄凌正要准备洗碗,却被华总老婆执意拦住了:“这些事情我做就好了,你去休息一下吧!房间华总占了,沙发还空着,你在沙发上休息吧!”

“嫂子,您都做了饭了,还是我来洗碗吧!我也不困,咱们一起吧!”玄凌吃了饭不洗碗总觉得不合适。

“那行,我洗碗,你将碗擦干放起来就行!”

就这样两人一边聊天一边收拾,气氛非常的融洽。

玄凌觉得像这样一个大大咧咧心底纯净又贤惠的好女人,真是太少了。

如果她有这样贤惠的话,估计贺子溪应该会回头,可是这些她都没有做过。

也不是因为她懒,一是上班确实没有什么时间做那些,第二就是婆婆太霸道,不允许她进厨房,更别说烧菜了。

记得有一次她进厨房做饭,全程被婆婆训斥,嫌弃她这不对,又嫌弃她那也不对,反正只要是她做的事情基本上没有一件是对的,被人从头数落到脚,从那以后玄凌也就不再进厨房了。

收拾完之后,华总老婆拿出之前的相册,跟炫铃一起坐在了沙发上,讲述着他们之前的故事。

“这是我没结婚时的照片,那个时候很青涩。”华总老婆指着一个个头高挑儿眉清目秀的女孩照片,那个时候是精干的短发,身穿牛仔,像极了港片里的时髦女郎。

“你原来这么好看啊?”玄凌忍不住夸赞道。

不过当时不好看,华总也不可能跟她结婚,毕竟华总那可是一表人才,气度不凡,至少在玄凌眼里的华总是很完美的,除了皮肤不白以外,基本上无可挑剔。

他的五官很硬朗,眉骨高,眼窝深,五官很立体,像极了豪门总裁文里的霸总,不笑的时候让人不寒而栗,微笑起来深沉含蓄。

怪不得像梁会计那么气质的女人会抓着他不放,梁会计家境富裕,一看那个女人的穿着打扮和包包,就不是普通的女人。

“那个时候瘦,操的心也少,年轻时候也喜欢打扮,所以看起来精神多了。”华总老婆指着下一张说:“这个时候我跟华总谈恋爱,你看华总是不是很帅?”

玄凌看着两人的合照,瞬间眼前一亮,在那个没有美颜滤镜的年代,原相机拍出来的俊男靓女那都是纯色佳丽,不带有一丝含糊的。

华总那个时候也很青涩,但是帅气侧漏,果然人长得漂亮,都是骨相里的美,即便到了年逾花甲的年纪,依然是大美人大帅哥。

“你们两个真好看!俊男靓女,才子佳人,天生一对!”炫铃夸赞道。

“你看这是我家儿子,今年18了,喜欢画画,你也看到我家墙上的那些画了吧!都是他画的,今年考上了我们那里的美术学院,已经上大学了。”华总老婆的脸上洋溢了幸福。

玄凌确实注意过,家里墙上确实贴着许多的画,有卡通动漫,有人物速写,山水建筑这些没见过,主要偏向于人物素描,不过确实栩栩如生,让人眼前一亮。

当时她还在想,这是谁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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