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章 胡义群
第253章 胡义群
方秋冉不想每天过学校、公寓两点一线的日子,没考虑多久,就接受了江岚的建议,去她的“朋友”家做了管家。
上班第一天,她感觉还不错,回来跟她说:“你这个朋友挺有趣的,说话很幽默,还会说中文,我和他相处起来没什么障碍。他会小提琴和大提琴,还做的一手还菜,真让人惊奇,他是个音乐家吗?”
江岚从烟盒里拿出一根薄荷味的女士香烟,夹在指缝间,抬起下巴对她点了点,“不是,音乐只是他的业余爱好。”
方秋冉顺着她下巴点的方向,在窗台上找到一盒火柴,递给她,边问:“那他是干什么的?一个人住那么大一套别墅,在这儿应该属于金领阶层了吧。”
江岚微微笑着,嗤了一口气:“我没手了,你帮我点个火儿。”
这丫头,还真是智商欠费。
“哦,哦。”方秋冉迟疑了一秒,划了一根火柴,蹩手蹩脚的在它燃尽之前总算把烟给点燃了,甩了甩扔到了地上,见她不回答,继续追问:“岚姐,他今年多大年纪了呀?”
江岚深深吸了一口烟,眼角眉梢有毫不掩饰的戏谑和笑意,“我说你,对他那么感兴趣干嘛?看上了?”
方秋冉没想到她说话会这么直接,别扭的撇开头,“怎么可能,他是我的雇主,这多了解一下也是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嘛。”
“哦,如果只是这样,那把我给你的那一张资料背下来就够了。”江岚叼着烟,看着她继续笑。
方秋冉嗔怒的撅嘴道:“岚姐!我,我……”她一咬牙,说道:“好好,我承认行了吧,对他是有那么点好感!但是,绝对还到不了一见钟情的地步,我就是想多打听一下他这个人的条件,你应该也看出来了,我这个人不大能吃苦,要不是因为……家里出了点事儿,根本不会出国。眼下,语言学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毕业,我看读大学也不一定能行,要是能找个对我好的男人嫁了,那也不错,你说对吧。”
江岚对她的脸吐出一个眼圈,“嗯,像你这么想的人不少。但是,我这个朋友实在不适合你,我劝你还是算了。”
她站起来拍了拍屁股,用眼神警告她,“你才刚来多久,就想着掉个凯子嫁了?秋冉妹妹,我劝你实际点,别做美梦了。来纽约的这么多华人,有几个是成了人上人的?不熬上十几年,这事儿基本没可能。”
“我,我没有,我只是……”方秋冉被她训斥的眼眶微红,胸腔因为不服气而剧烈起伏着,“岚姐,你怎么能这么说呢!”
江岚冷笑了两声,“那你让我怎么说?你以为M国人是那么好嫁的?他们当中的很多人都瞧不起咱们华国人,雇你干活可以,想别的就算了。行了,你自己好好想想,如果还有这种想法,趁早不要干这份工作了,我再另外找人。”
方秋冉一听她这么说,急了,连忙拉住她的胳膊道:“你不要找别人!我,我不这么想了还不行么。”
江岚伸手在她嫩滑的脸蛋上摸了一把,轻轻拍了拍,“这才乖,我先回去了。你记得每天早上七点半就要到,弗兰克的早餐很简单,三明治和煎鸡蛋,牛奶一杯,不要搞错了。他是个很严谨的人,很讨厌出错的人。”
“嗯,我记住了。”方秋冉亲自送她出去,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门口,心头的不忿再次涌现,对自己嘀咕起来:什么嘛,M国人又怎么样,难道比陆柯还难对付?
方秋冉从小被娇宠着长大,每天要自己洗衣,做家务已经让她的心情十分烦躁,现在只不过打听一下雇主的个人情况又不是真看上了对方,就被江岚耳提面命一番,难道她还配不上那个弗兰克吗?
目前清静的生活让方秋冉暂时忘记了在京城遭受的磋磨,骨子里的傲慢和好高骛远又死灰复燃,在心底慢慢发酵。
江岚在公寓外面的街道上抽完了一根烟,嚼了个口香糖,才回到自己位于一条街外的公寓。她刚进门,就听到了从房间里传来的一阵咒骂声。
随即,是一连串的摔打声。
她叹口气,换了鞋子进屋,把包包里买的菜拿出来,放进了冰箱。
“死女表子,一整天都死哪里去了?!老子中午都没饭吃,你还记得我是你男人吗?是不是在外头找了野男人,不想管我死活了!”一道粗重尖锐的嗓音从背后传来,好似一根钢筋刺穿了她的耳膜。
江岚的五官扭曲起来,整理了半天情绪才转过身,对他勾起笑容,说道:“我早上出门时就告诉你了,今天会很忙,中午不回来你不知道把冰箱里的剩菜、剩饭热了吃吗?多大的人了,还像个小孩子似的。义群,我工作了一天,身体很累了,你不要吼我好不好?”
最后一句话,已经是小心翼翼,语带祈求。
胡义群眉心中间隆起一个大大的“川”字,狐疑地眯起眼睛,盯着她看了良久,才沉着脸走到厨房,打开冰箱看了看,“哼,每天都是剩菜剩饭,你当我是猪啊!尽给我吃这些垃圾玩意儿!”
江岚眼中迸发出浓烈的恨意,但转瞬挤出一个谄媚的微笑来,抱住他的胳膊摇了摇,“我最近太忙了嘛,这样吧,周末咱们包饺子吃?”
“饺子?行吧……好久没吃到饺子了,我要韭菜猪肉馅的!饿了,你赶紧做饭吧。这剩菜剩饭要吃你吃,我是不吃的。”说完,胡义群把手伸进裤裆里挠了挠,恶狠狠的瞪了她一眼,便转身走进了房间。
江岚两手撑在洗手台上,一双眼紧紧闭紧,再次睁开时,里面已经没有了刚才狰狞的杀气。这个男人,是她当初抛弃了顾明臻才得到了,为了他,她昧着良心背叛了顾明臻,跟着他来到了M国。本以为会过上富太太般幸福美满的生活,不但有自由,还有爱情和面包,可结果呢?他们用顾明臻的那些血汗钱只过了两年好日子,胡义群就因为生意失败,卖掉了在纽约的房产,只能租廉价公寓蜗居。
江岚起初也哭过闹过,埋怨过,她希望胡义群能赶快振作,至少找一份像样的工作。但胡义群的文聘在国外根本不受任何机构承认,想找一份正规的工作难于登天,他又是个受不了挫折的性子,几次碰壁之后就躲在家里写剧本,想要凭借一本高质量的剧本打开好莱坞的大门,但他英文写作能力不行,又不肯踏踏实实的学习,几年下来,除了脾气越来越暴躁,没有其他任何的收获。
眼看他靠不住,江岚害怕坐吃山空,开始在外面找活干。她长相甜美,会说话,会来事,人才中心建议她做房产经纪人试试,没想到这一做就是三、四年。慢慢的她积累了一些人脉和房源,就自己出来单干,尽管佣金比过去还要低点,但好歹是自己的生意了,生意好的时候还能攒点私房钱。
江岚想着做一单大的,就彻底摆脱掉胡义群,去其他国家也好,回国也好,总好过被他拖累。当年她有多迷恋胡义群,如今就有多恨他!若不是他的蛊惑和殷切追求,她怎么可能会背叛顾明臻?
想想这些年的经历,她是真的后悔了。
做好了饭菜,江岚伺候着骂骂咧咧的胡义群吃了,就找了个借口走出了家门。她空虚的厉害,从“家里”得不到一丁点的温暖,就时不时去酒吧物色一两个小白脸,去酒店厮混一夜。尤其每次被胡义群骂过之后,她都不想回家,只想醉死在别人怀里……
又掏出一根烟塞进嘴里,江岚对着空荡的大街骂道:
“他妈的,总有一天我要弄死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