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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1981,文豪从返城知青开始 > 第436章 唐大姐对跳水姐新书评价很高

跳水姐的信件一开始就为自己当初用啤酒杯打了吴胜邦而道歉,她说,自己就是那个脾气,很情绪化。情绪一来,那就是不管不顾,先干了再说。

因为这个性格,自己过去的三十来年人生也吃了许多亏。比如当初在乡下插队的时候,因为看不惯领导对颐指气使,对他们诸多抵触。别人让她不要看文艺小说,她偏要看。别人说不要乱写东西以免落下把柄,她偏要写。

别人说同时和两位男青年谈恋爱是不对的不道德的,她偏要谈。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就分开,同时爱上两个人,那就一起喜欢呗。比如一桌子菜,有荤有素,难道你只吃荤就拒绝素?

爱一个人是天性,爱只要不涉及家庭和婚姻,他就没有任何道德层面的问题。

爱是自由之意志,我心里想什么,我喜欢什么,难道还要被别人规范?

现在回想起来,第一任对象带给我的是青葱懵懂岁月,少女的豆蔻年华。第二个对象带给我的是世界观人生观的成熟。而孙朝阳带给我的则是单纯的快乐。没错,是快乐。就是和他在一起,你可以开开心心地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完全不用顾及到说错话会有什么后果。

这种单纯是我以前从来没有体会的,很放松,很舒服。

我们说起快乐,或许会和不求上进,贪图逸乐联系在一起。但我认为,欢乐本身是一个中性词,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仅仅代表一种情绪。

唐大姐,我们都是女人,我们都是情绪化的。我做不到像你一样冷静客观,我只是想哭的时候就哭,想笑的时候就笑。

想爱的时候就疯狂去爱,想死的时候就去死。

就这么简单。

大姐,作为一个作家,我这些年写了很多稿子。刚开始的时候,我写伤痕文学,写我在农村的岁月,写我的两个爱人,写我被背叛的爱情,后来也顺利发表了。

后来我写伤痕写烦了,我就去写诗歌,写散文,写剧本,也都发表了。

再后来,纯文学我写到审美疲劳,我就改写科幻。刚开始的时候,放飞想象力确实给我带来了一些新体会,我写的科幻小说也发表了。

但渐渐的我就写不动了,感觉没意思。

表面上看起来,我是个作家,我所写的东西都能变成铅字,但总觉得我的文字少了些东西。

少了什么呢?

少了激情,那种我不写就要被憋死的激情。

直到我认识了孙朝阳,我忽然发现自己的心在砰砰地跳,我的脸在红,我浑身躁热。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的皮肤变得异常敏感,我渴望着一些什么,要想象着需要交融些什么……哦,我真是个坏女人啊!

但是大姐,我也是个人,做不到太上忘情。

孙朝阳同志那灿烂的笑容,如同打开窗户后投射进我黑暗小屋的那片金色阳光,符合我对世界最美好事物的想象。

于是,我燃烧了。

在离开云南回家的火车上,我一直哭,一直哭……我眼睛都哭肿了,视网膜都快哭脱落了。

但我不能瞎,我还要写稿子呢可,我要把《土拨鼠之日》写完,因为那是最爱的人给我的馈赠。

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把自己关屋里,只花了一天就把小说写成了。

虽然说创意是孙朝阳给的,但我感觉这是我第一次在写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我找到了自己的个人风格。

大姐,你知道个人风格对一个作家的重要性。

小说稿随信寄来,谢谢大姐。

另外,代我感谢孙朝阳,我永远的罗密欧,在夜莺的歌声中爬到我窗下的罗密欧,倾诉衷肠的罗密欧。

……

孙朝阳臊得就好像落进热汤里,继而悲愤:“唐大姐,首先我要说明一点,我和跳水姐没有任何关系。其次,那女子脑壳有问题,这么毁坏我的名誉,我也是受害者。”

唐大姐似笑非笑:“或许你平时说话不注意,让小宫误会了?”

孙朝阳:“误会,这种事情能够误会吗?文学圈不大,全国有名有号的作家算起来也就千余人,写科幻的一百个都没有,抬头不见低头见。跳水姐失心疯不要紧,让我以后怎么做人?”

唐大姐:“倒是啊,朝阳你现在名气很大,这不是绯闻吗?而且,小宫这部小说一发表,搞不好也要成为最知名的科幻小说作家。两个名人闹出男女关系问题,那就是无数倍地被放大了。”

孙朝阳气得呼吸不畅,正要继续骂娘。忽然心中一动:“大姐,你说跳水姐这部小说一发表,会成为最知名的科幻小说作家?她写得这么……好吗……”

唐大姐:“作家靠的是作品,哪怕你以前再籍籍无名,只要写出一本顶级作品,立即就挤身一流作家行列,所谓一举成名天下知。比如你们成都作家刘新武,以前也没有什么名气,但小说〈班主任〉一发表,全国人民都知道有这个人。王朦以前也是个普通国家干部,他的〈组织部来了个年轻人〉一变成铅字,就走上了专业作家的道路。写作,一部作品翻身的神话我看得实在太多。我预感小宫这部小说有大红的潜力,当然,也有可能看走眼。朝阳,你现在先看,看完咱们再讨论,反正时间还早。”

唐大姐是资深编辑,还主持过一本大刊物。虽然是娱乐类杂志,但因为对读者的口味揣摩得很透。所以对大家喜欢看什么样的故事,她判断得很准。

见她对跳水姐小说评价如此之高,孙朝阳大吃一惊,收起对癫婆小宫的负面看法,继续看信。

跳水姐信后面附着小说稿。

〈土拨鼠之日〉是一部外国电影,本身并没有小说,孙朝阳以前也没看过剧本。这个创意如果让他来写的话,估计也就是按照电影里的故事走向,平铺直叙的描述。从主角第一天起床,在街上遇到以前同学向他推销开始,然后到踩水坑,然后到市政府请出第一只从冬眠中醒来的土拨鼠,庆祝春天的到来。

如果这么写,估计会拉成一个十来万字的长篇。写顺手的话,一不留神会写到二十万字。

但跳水姐却一万字就搞定了整个故事。

故事开始。

“滴滴,滴滴……”闹钟惊心动魄响起。

孙朝阳浑身**裸地从梦中醒来,拍了一下身边的多名女性:“达铃,需要我的早安吻吗?”

手拍了个空。

他猛地惊醒,看了看墙上的日历。

才想起,这是自己第三百五十次时间循环。

他被禁锢在同一天已经快一年了。

……

“她……用我的名字做主角?”孙朝阳气愤地叫起来。

唐大姐:“还好没有用孙三石,朝阳,小说中的你荒唐堕落,标准的花花公子,不是个好人呐。”

孙朝阳:“她诽谤我,她在诽谤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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