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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1981,文豪从返城知青开始 > 第414章 赤日炎炎如火烧

吴胜邦显然是想在培训班搞军事化管理,但他没当过兵,不知道部队里具体是怎么回事,管理起大家来显得苛刻和过激也有点乱来的意思。

吃完饭后,也不休息,他就让大家背了步枪,出去拉练,目的地十七孔桥。

中午太阳正大,大伙儿都不年轻。队伍刚走出县城,就被晒得如莴苣叶子,整个地蔫儿了。

八十年代的人都朴实刚健,大伙儿敢上九天揽月敢下五洋捉鳖,上山下乡,都是干过粗重活儿的,走这段七八公里的路原本不算什么。但岁月不饶人,众编辑和作家都是人到中老年,不以筋骨为能。加上生活差,老得也快。比如老童,才五十出头,额上已满是皱纹。不像后世老人,七老八十还跳广场舞,跟打篮球的年轻人抢场地。

小步快跑不几里路,一个个都呲牙咧嘴东倒西歪。

先前发枪的时候,众人还激动了好一阵。有当过民兵的同志甚至还把枪械分解成零件,现场表演擦枪,自然收获了一片喝彩。

不过此刻大家只想把这根烧火棍给扔了。

吴胜邦发下来的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很漂亮,特别是枪上带的三棱军刺,乃是全世界独一份儿。枪长一米一,飒爽英姿三尺枪,不爱红装爱军装。枪重七斤六两,刚开始的时候这点分量也不算什么。但走着走着,感觉身上的负担越来越大,仿佛背着一座须弥山,肩膀竟然被勒得生疼。

渐渐地,就有年纪大的人走不动了。一位少年科学报的老编见路边茶铺子里有人在喝当地产的芭蕉酒,就跑进去,一屁股坐人凳子上,喘着粗气:“店家,筛两角酒来,枣子卖两斤吃吃。”

芭蕉酒是当地特色,是用芭蕉根酿成的。六零年的时候,大伙儿饿得要命,便将芭蕉根挖出来,捣碎了,做成粑粑充饥。

芭蕉和香蕉是草本植物,一生只结一次果实,次年就不结了。所以,收获之后得砍掉重新种。

那老编是孙朝阳排的,姓袁。孙同志一听,咯一声笑起来:“老袁,你当这里是黄泥岗,还吃枣子了,也不怕被人劫了生辰纲?”

老袁喝了一大口酒,叫了声“爽利。“又道:”孙排长,你也来尝尝。”

孙朝阳一喝,失惊:“嘿,您还别说,确实不错。”

芭蕉酒酒精度数不高,大约只有五六度的样子,还比不上啤酒。而且里面还带着苦涩味。但这么大的天气,这个苦涩味却分外清爽,实乃消夏避暑神器。

听到他的喝彩,其他队员也溜进来买酒喝。

红河州气候干燥,虽然很热,但人却不出汗。没办法,汗水一出来就挥发掉了。此刻芭蕉酒一下肚,棚里又阴凉,大伙儿额上身上就开始出汗。

正在这个时候,吴胜邦骑了自行车过来,厉声呵斥:“怎么回事,怎么不走了?孙排长,你是怎么约束队伍的。”

孙朝阳:“口渴,喝点东西马上就走,别急。”

吴胜邦冷冷道:“如果是在战场上,敌人会等你喝完水才进攻吗?所有人都给我起来,继续走。不然的话,我会通知你们单位,给你们纪律处分。”

他不说这话还好,一说,众人都恼了。大家不是作家就是编辑,在八十年代社会地位高,受人尊敬。特殊是年咱们被人整,现在都改革开放了,还受此折磨,岂有此理?

老袁不满,阴阳怪气道:“吴制使,你好凶啊,你怕什么,怕这酒里有蒙汗药?你提根棍儿对我们一顿乱抽不就得了。”

他又转头问店家:“你酒里放药没有?”

店老板摇头,老袁:“老板,我教你首歌儿,你一唱,保管生意好。”

老板:“啥歌?”

老袁唱道:“赤日炎炎似火烧,田中禾稻半枯焦。农夫心中如汤煮,王孙公子把扇摇。”唱着就拿眼睛去看吴胜邦骑着的自行车和手里拿的照相机。

吴书记一路骑着单车,时不时拿相机拍几下,估计将来回去是要发在媒体上工作报告上,为自己表功的。他一路行得倒是轻松,只把大家折腾得要死要活。

孙朝阳扑哧一声笑,心中为老袁点赞:这老头,骂人不带脏字。

吴胜邦大怒,正要发作。其他人却胆怯了,连忙道:“就走,就走。”

孙朝阳忙叫老袁:“还能坚持吗? ”

老袁一脸痛苦:“孙排长,老朽人困马乏,步履蹒跚,实在走不动了呀!”

孙朝阳没有办法,接过他的枪背自己背上。

吴胜邦:“你孙朝阳很能啊,还帮人背枪。”

孙朝阳:“相聚是缘,一个马勺舀食,都是兄弟。”

吴书记:“看来你还有力气,要不多帮别人背点。”

“别说了,我走。”老袁一咬牙朝前挪去。孙朝阳鼓励道:“好样的,精神点,别丢份儿。”

又走了二三里地,队伍渐渐散了,路边,田埂上到处都瘫着人。

孙朝阳苦笑,连拉带拽,让大家坚持就是胜利。

唐大姐情况有点不好,孙朝阳去接枪:“大姐,我来吧。”

唐建英:“不用,不用,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让人看了像什么话,领导就在前面。”

孙朝阳:“我们什么关系,昨天喝了酒,咱们就是姐弟。我帮自己大姐不应该吗?就算姓吴的看到也不怕,有什么冲我来。”

唐大姐:“其实,老吴出发点也是好的。”

“对对对,好好好。”孙朝阳趁唐大姐不注意,把枪抢了过去,背好。

远处,吴邦胜看了一眼这边,却不说话。

孙朝阳就这样一路走,一路帮队友。转眼,他身上就背了四支步枪,四七二十八,将近三十斤的分量压肩上,刚开始还好,渐渐就不得劲儿了,额上飙出了汗水。

唐大姐忙用毛巾帮他擦汗,道:“朝阳,你像武侠小说里的大侠。如果实在走不动,就把枪还我。”

“什么大侠,我们是革命弟兄。大姐你别瞧不起人,当年我插队的时候能挑一百斤担子,在车间也当过工人,这点活儿又算得了什么?”

唐大姐:“谢谢。”

在孙朝阳的不断拉扯和鼓励下,队伍总算是顺利到达十七孔桥边。

其他两个排却是半天才收拢了队伍。

别看老童又老又瘦,但力气却不小,这段路却走得步履如飞。让孙朝阳意外的是,陆遥有点扛不住,直接躺到河边的草地上,喊累。又点了支烟,一边抽一边咳嗽。

孙朝阳:“老陆,谁叫你天天熬夜,熬夜身体能好吗?还有你抽烟太多,影响肺活量。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你看起来像个病夫,像什么话?”

陆遥:“我榆林的,不是绥德人。”

“榆林的也不能当病号。”

十七孔桥是建水的着名景点,也不知道是哪朝哪代修的,横跨在一条河上,宛如一条苍龙。

别的桥都是对称的十六孔或者十八孔,这桥只十七个桥洞,甚是奇特。

风吹来,水波潋滟,风景这边独好。可惜大家都累了,乱七八糟瘫倒在地,气氛显得沉闷。

看作家和编辑精神不振,吴胜邦让大家唱歌。美其名曰:拉歌。问题是拉歌是在饭前,你现在才弄这个,搞什么呀?

唱什么呢,也不知道该唱啥,就《喀秋莎》和《山楂树》吧。

大家就唱:“正当犁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

唱“歌声轻轻飘荡,在黄昏水面上。暮色中的工厂,已发出金光。火车飞快地奔驰,车窗的灯火辉煌。”

结果出事了。

一女作家唱《红草莓花儿开》,唱着唱着就泪流满面,要投河寻短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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