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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咒:山隐卷 第580章 十一

作者:文也吉也 分类:武侠修真 更新时间:2025-02-16 23:44:35

连续两个月没日没夜的苦修,即便是清荷也感觉到一丝疲惫。如果只是普通的修炼,清荷甚至可以耐得住寂寞,连续修行数年,但双修则不同,他们二人需要时刻注意着灵气运转的穴道,同时经脉承受着流速更快的魔力,两个月昼夜不歇的修炼让清荷有些吃不消了。

所以她提出了休息一晚的请求,而王磐也答应下来了。

夜晚降临,清荷看着还被张兴泰众人围拢着的王磐,紧绷的心微微松懈下来。其实在万营城中,清荷就感觉到了夜大人的不对劲,往日里的夜大人虽然眼中也有悲伤,但却掩饰得极好,就算是自己也很难觉察,然而当她见到万营城中呆滞的王磐后,几乎一瞬间就感受到了他身体中散发的莫大,无法掩饰的悲哀。

聪明的她不难猜出来,这种情感,一定和陶满有关。

她为了让他走出来,万营城的那个夜晚,在欲火的加持下,她不断索取,想用自己的温柔美好让他忘掉一切,随后再将他带到厮杀不绝的外城,希望借助不夜城的忙碌让他暂时忽略心中的悲痛。一晃三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清荷看着似乎从战友身上汲取到喜悦的王磐,终于决定放手。

她也很累了。

夜晚真正降临了,兴奋了将近一天的张兴泰众人也都回到了自己的军帐,这些战士都是懂得分寸的,当他们看到石碑上闪耀红字的名字时,他们就知道自己和王大人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更何况王磐身为金锋,身负守城职责,所以到了晚上,张兴泰便知趣地让所有人都回到了军帐,将夜晚留给了王磐。

夜晚的风,有些冷,王磐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慢慢走到了城墙上。

不夜城真的可以称得上是一个雄伟的城池,尤其在夜晚,为了担心人族偷袭而长灯不灭更是奇观。看到王磐佩戴的金色小剑,守城的战士分开长枪,放王磐过去,他慢慢走到城垛边缘,透过规则的缺口望向远方的黑夜,一股强烈的情感涌上了心头。

夜晚的风吹动了城楼上悬挂的灯火,王磐闭上眼睛,他的魔识钻进了他的储物戒指中。

从出世到现在,王磐的储物戒指换了又换,但基本都是杀人越货后得到的,因为平日里没有什么花销,所以各种品阶的霞玉参差不齐地摆放在地面上,逐渐堆成一座小山,偶尔有灵草灵药等杂七杂八的东西也堆放在角落。

曾经,他储物戒指中最中央位置摆放的,是艾薇送给他的小月亮以及那两面阵旗,但是现在,两面小旗被挤到了两侧,取代阵旗和小月亮摆在一起的,是一口冰棺。

这个世界上也有很多关于冰棺的传说,据说有的人在人迹罕至的洞府中找到一口冰棺,透过淡蓝色的冰层能看到里面面容姣好的女子安详地躺在万年不化的冰层上,随后那人要么打开冰棺,赢得美人心,要么就是从冰棺上领悟到惊世功法,成就无上修为。

似乎有关冰棺的传说,都是和女子牵连在一起,王磐这口冰棺也不例外。

例外的只是冰棺中女子的面容并非安详,而是充满了厌恶与狰狞。

陶满自尽的那个夜晚,王磐整个人是崩溃的,他不明白她明明说过爱自己,如果她没说可以接受混血的孩子,他绝对不可能跟她表明自己的身份!可当他明白陶满所说的一切只是谎言后,却什么都晚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将陶满的遗体装进自己亲手打造的冰棺。

人死是不能复生的,至少在当前这个世界是没人能做到这一点的,经历死亡世界的王磐清楚这一点,可他还是鬼使神差地留下了陶满的遗体。有的时候他甚至会想,就算真的让陶满再活过来,他又该用什么样的身份去面对她?

他那颗千疮百孔的心,已经无法再承受下一次打击了。

魔识幻化出身体,王磐慢慢走到了冰棺之前,那是他用自己魔力打造的冰棺,按理来说他不会从上面感受到寒冷,然而当他看到陶满那狰狞的脸后,身体却冷得发抖!这五个月的时间,他麻痹自己,强迫自己忘掉,可是他还是做不到。

他走不出去。

储物戒指之外,青年衣衫下脊骨处慢慢浮现一道道阵印。当他还在王家的时候,自己在陶满的帮助下已经有了第四战阵的雏形,但并没有觉得自己会奔赴前线的王磐没有着急去镌刻,毕竟是在自己脊骨上动刀子,稍不留神就落到身死道消的下场,舍不得陶满的王磐自然选择了最稳妥的做法。

只不过现在,稳妥已经是最没意义的事情了。

寒风将城旗吹得猎猎作响,灯光下的青年蜷缩在城墙的角落,如同一具真正的尸体。

自从神皇以通天神通将天神教从南洲挪移后,拜火教就成了南洲最大的“邪教”。先前因为落狼山之战神族大获全胜,南洲本土投奔神族的人族逐渐增多,一时之间竟然压得拜火教喘不过气,好在天神教已经去了新的大洲,东南两洲相隔甚远,恐怕百年之内不太再会有交集。

在天神教离开后,拜火教隐隐有一家独大的趋势,但红袖宗作为南洲最强宗门之一,和其他宗门联手之下也能将其镇压下来,不过最近因为边境人族重新夺回了倒悬天,需要强者去守城攻城,所以南洲红袖最强者朱焰离开了南洲,同时还带走了红袖宗半数以上的中坚力量,拜火教又有死灰复燃的势头。

“哎呦,您看着有点面生,是不是刚到雁来城?”城门口,李二搓着手,笑容满面,在他面前站着一位穿着稍显华贵的中年人,身高和长相都属于普通人的范畴,乍一看还有些愣愣的,李二见猎心喜,连忙凑过去,“我叫李二,土生土长的雁来城人,看您这样子怕是来雁来城游玩的吧?您要是不嫌弃,李二愿意给你介绍介绍本地的风土人情!”

那人警惕地上下打量了李二:“我是来这玩不假,但你这样……怎么收费?”

“客人您说笑了,咱是本地人,能有外人来光顾是我们的荣幸,哪里需要收费?”李二笑容满面,“可能您来之前也知道,咱们雁来城虽然风景不错,但是这里盘踞着拜火教,那些可都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所以一般外人来本地人都自愿做指引,就是担心你们不小心误入拜火教的领地……”

中年人眼神变得柔和许多:“原来是这样,看来是我多心了……这位老乡你放心,我不差钱,如果这趟玩好了,少说也给你五两银子!”

五两银子不是小数目,李二眼中闪烁出惊喜的光芒。

“您出手可太阔绰了……好咧,您放心,这趟我绝对不让您白来!”李二笑道,“咱们雁来城真是个好去处,时间还长,我带您慢慢转悠转悠……”

“对了,还没问您的名讳……”

“我姓沈……”

“沈老爷!我先帮您收拾收拾东西,今天咱们慢慢玩!”李二说着凑到男人身边,主动帮他拿起身后马车上的包裹,李二手指轻轻一捏,沉甸甸的包裹里满是金银细软,他咽了口唾沫,心想今天果然没白来,已经好久没有见到过这样肥的流油的傻子了。

免费?哼哼,这个世界上,免费才是最贵的!

“沈老爷,您是哪里发财?”一路上,李二殷勤地带着男人看这儿看那,旁敲侧击地询问着。

“说不上发财,就在东洲那边挣点小钱。”男人哈哈一笑,显然李二地殷勤让他十分受用。

“您说东神洲啊,我可听说那里乱得很。”李二眼神一闪,想不到他竟然和自己来自同一个地方,看来之后说话的时候得小心点,别露馅了。

“哈哈,东神洲可不乱,前些年那群神族刚来的时候,我们倒是有些抗拒,但是后来发现这些异族对咱们远比同族对咱们更好,慢慢也就接受了。”沈老爷笑笑,“我跟你说,我来自南城……东神洲其他城你可能不知道,但是南城你一定知道!”

“哈哈,沈老爷说笑了,人境中谁不知道南城!”李二顺坡下驴,“您莫非是做冬辛酒生意的?”

“老乡你眼力真不错,我就是做冬辛酒生意的!”沈老爷开怀大笑,“没人能拒绝冬辛酒,哪怕神族来了,我们生意反而越火爆!我呢,白手起家,也冬天的时候也屯了点冬辛酒,来年的时候转手也卖了几千两银子,这不,家里的产业交给我儿子打理,我自己一个人出来晃悠晃悠。”

李二点点头 ,以他这种贪财的性子,若非懒得付出,恐怕他也会眼馋那冬辛酒的巨大利润。

李二带着他简单参观了雁来城,很快就到了晌午,沈老爷拍了拍肚皮,笑道:“时候过得真快,已经晌午了……李二,你是本地人,有没有好馆子给我推荐推荐?”

李二眼睛一亮,但脸上却做出为难的表情:“沈老爷,就怕我推荐的馆子不合您胃口。”

“看你这话说的,我出来闲逛,就是想尝尝各地的美食!”沈老爷拍了拍腰间的挎包,“银子我有,吃不穷,你就大大方方地给我推荐就行!”

“既然您这么说,那李二我可一定让您尝尝南洲的特色!”李二咧嘴一笑,“我还真知道一个好去处,不过地方有点远,也有点偏……但您放心,味道肯定没问题!”

“偏点不碍的,我们倒卖酒的都知道,酒香不怕巷子深!”沈老爷哈哈大笑,“走着!”

沈老爷跟着李二兜兜转转,很快就离开了繁华热闹的城区,来到了相对破烂的街道,李二一边走着一边说:“您别看这里破烂,可味道却是正宗……实不相瞒,这边才是正宗的南洲美食,城里那里都是假的!”

沈老爷微微一笑,只是跟着他一路走。

走着走着,沈老爷慢慢发现,自己周围的人越来越少,李二的速度也越来越快,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强能跟上他。在转进一个偏僻的巷子后,李二停下了脚步。

“你走得可真够快的……”沈老爷双手扶着膝盖,气喘吁吁道,“是到了吗?”

李二的嘴角扬起一丝诡异的笑容,他走到沈老爷的面前,毫不客气地一把扯断了他腰间的挎包,当着他的面将将包打开。当看到包里足足有几十两银子时,李二的眼睛一亮。

“的确到了……”

“你……你抢我包干什么!?”

“干什么?你这只没脑子的肥羊!”李二转头卸下了自己背上扛着的包裹,将包裹撕开,他哈哈大笑,“我以为是一只白羊,没想到居然是黄的!”

包裹之中,一块拳头大小黄澄澄的金子赫然闪烁着光芒,李二将金子拿在手里掂了掂,脸上的笑意更浓了。

“你把我的金子还给我!”沈老爷现在才反应过来,原来这个从自己进城开始就一直献殷勤的李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人!

“你的金子?呵呵,现在是我的金子了!”李二毫不客气地说道。

“兵荒马乱的年头,真想不到我居然能碰上这样的傻子!”不顾沈老爷的哀求,李二一把将他推到墙上,转身想要离开。他有修为在身,但却不想在人多的地方直接抢,不然谁都有所防备下次谁还受骗?相较于蛮力动手,李二还是享受欺骗钱财的过程。

“小十两金子,还有不少银子……这回发财了!”李二笑得合不拢嘴,他一边数着钱,一边回过头来嘲讽着对方,“亏你还是东神洲的人,一看就没去过青城!你要去过青城,怎么也能听说过我李二的名字……”

“我听说过。”

李二猛地愣住。

“我非但去过青城,也去过道青宗。”

“正是因为我听说过你的名字,所以才会来找你……李仲俞。”

李二身体僵住,心中开始弥漫恐惧——就算是东神洲的人,也鲜有知道自己本名的……

“你是……”李二的话没说完,却在没有第二次开口的机会。

小巷口,中年男人脱去了外面的衣服,露出了里面一身洁白。

他不姓沈,可他信神。

“人族若是知道偌大的倒悬天只值不到十一两金子,会如何做想?”

倒悬天里,刚刚征战回来一身疲惫的烟柔走进了自己的房间,然而刚到房间她就愣住了,原本空无一物的桌子上,不知何时放了一封信,烟柔疑惑地将信打开,两个东西从信封中掉了出来。

是……两根手指!

一根皮肤粗糙,另一根则纤细柔软,但从信封中流出的鲜血可以知道,这手指绝对是刚砍下不久……

烟柔捂住了嘴巴。

这两根手指上,赫然有自己丈夫和女儿的气息!

东方,太阳慢慢升起,王磐也在此时睁开了眼睛,这次的战阵镌刻出现了意外的情况,但看起来新的战阵似乎是没有问题的……

眼中的哀伤没有消去,王磐起身,准备去找清荷。

然而下一刻,一封信自他怀中掉落。

王磐有些惊讶地将信捡起来,他魔识虽然一直停留在陶满的冰棺上,但以他的警觉性,断然不会察觉不到自己身边来人。沉思片刻后,他还是选择将信打开。

信里有四句话,似乎是一首小诗,又像一个谜语。

“非神又非魔,非冰又非火。”

“两方忙穿梭,谁知我是我。”

落款,芙蕾雅。

王磐猛地抬起头,望向跑马城,即便相隔很远,他似乎也能看到跑马城的城墙上那一袭黑衣。

“既然想破倒悬天,那水自然越浑越好……”芙蕾雅笑呵呵地看着面前的信封,一炷香之前,她面前的信封还有三个。

“把这个送到……手上……你没听错,就是他。”

芙蕾雅伸个懒腰。

边境战场若是没有自己将会变得多么无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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