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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神之殇 第164章 五色笔

作者:唐十翼 分类:科幻小说 更新时间:2025-02-12 22:34:59

“原来张氏太极还有这么多我不会的东西。”

舒琪还在回味着刚才的战斗场面。

“我已经录下来了,这肯定是又一个经典。”绫濑遥兴奋得两眼闪闪发光。

王力弘缠住舒琪:“舒琪姐舒琪姐,你也教教我吧!”

“别着急,这是张氏门徒的必修课,就看主人收不收你了。”绫濑遥骄傲地说。

混天绫已撤,围观的人群渐渐散去。

沈腾还拿着铁骨折扇发呆,他的任务是击杀史思明,他只要还在,就说明“史思明”没死,或者没出副本。

“史思明”不是病毒,只能等任务失败被确认才能出去。

一队士兵步伐整齐地走来,颜真卿骑着一匹黑色骏马走在最前面。张哲翰赶忙迎上前去。

颜真卿翻身下马,躬身施礼:“太白兄真乃英雄豪杰,诛杀逆贼,功在社稷!”

张哲翰拱手还礼:“清臣兄过誉了,叛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

能得到千古大神的褒奖,张哲翰心里感到从未有过的舒爽,做不做剧情反而不重要了。

颜真卿过来拉住张哲翰的手:“请太白兄至舍下一叙,清臣为你摆宴庆功!”

颜真卿的手温暖有力,游戏心里暖烘烘的,这可是颜真卿啊,yyds。

平原郡守府灯火通明,觥筹交错,张哲翰有兽首玛瑙杯傍身,已是千杯不醉。

徒弟丫鬟们喝得很嗨,舒琪和王力弘甚至划起了拳,“五魁首啊,六个六啊”热闹不已。

酒至半酣,颜真卿取出一个卷轴:“此乃拙作《笔法十二意》,明日怀素上人来平原,此卷本为他所作,请太白兄斧正。”

张哲翰正喝得高兴,没想到剧情在这儿,满心欢喜接过卷轴。

■ __

【名称:述张长史笔十二意法】

【类别:秘籍】

【属性:无】

【等级:无】

【功能:书法】

【技能:笔法十二意】

【状态:可学习】

【融合度:0%】

【备注:《述张长史笔十二意法》是颜真卿记述他请教张旭传授笔法的具体内容,以褚遂良用笔“如印印泥”和张旭所悟“用笔如锥画沙”作结。】

■ __

这下真的要成为书法大家了,还是颜真卿亲传。

梦想的实现,比拿到什么神佚物都爽。

明天还能见到怀素,这简直就是锦上添花了啊。

怀素与张旭齐名,合称“颠张狂素”,是中国草书的两大巨匠。怀素的笔法是颜真卿传的,我也是颜真卿亲传,我岂不就是怀素的师兄弟了?

这一夜,颜真卿和两个徒弟、两个丫鬟全部喝趴下了,张哲翰这个曾经的“一杯倒”却怎么喝都没倒。

第二天中午继续喝,席间多了一个精瘦的和尚,喝起酒来比颜真卿还猛,张哲翰这才知道,怀素的酒量这么大,不过酒量再大也干不过有兽首玛瑙杯的张哲翰。

这一次徒弟和丫鬟没再喝,眼睁睁看着师父做了一次贼:从醉生梦死的怀素和尚怀里薅走了他的毛笔。

那可是写千古名帖《怀素自叙帖》的笔。

三辕马车继续北行去杀人,张哲翰得意洋洋地拿出了那支怀素的笔。

■ __

【名称:五色毫】

【类别:武器】

【属性:金木水火土】

【适用:海晏境】

【等级:40】

【功能:画神】

【技能:画地为牢,一画开天】

【消耗体力:30%】

【状态:可装备】

【融合度:0%】

【备注:“五色毫”亦称“五色笔”,笔毫由“青赤黄白黑”五种颜色构成,对应五行的“木火土金水”。五代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梦笔头生花》:“李太白少时,梦所用之笔,头上生花,后天才赡逸,名闻天下。”可升级。可融合。】

■ __

“先生,这笔有什么特别之处?”沈腾问道。

张哲翰把笔递给他:“这笔本来就属于李白,或者说,李白是因为有了这笔才成为诗仙的。”

做贼就是做贼,再怎么冠冕堂皇,也是厚颜无耻,和阿q可谓是异曲同工:

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

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

张哲翰脸都没红。

-

常山赵子龙家喻户晓。

“面临滹水,背倚恒山,左接瀛海,右抵太行。”常山郡自古就是通衢之地,既屏护京师,更处在燕晋咽喉,兵家必争之地。

常山不仅有赵子龙,还有颜杲卿,颜杲卿是颜真卿的族兄。

文天祥《正气歌》有句:“为张睢阳(张巡)齿,为颜常山舌。 ”这里的“颜常山舌”讲的就是颜杲卿。

颜杲卿初任范阳户曹参军,曾是安禄山的部下。安史之乱爆发的时候,颜杲卿和儿子颜季明第一个奋起抗击,死守常山。叛军破城,颜杲卿父子至死不降,颜杲卿一直到死都瞋目怒骂安禄山。被誉为“天下第二行书”的颜真卿《祭侄文稿》追祭的正是从侄颜季明。

不过现在的颜杲卿已经不会死了,攻破常山的是史思明,史思明已经被张哲翰打跑了。

“咚~咚!”,“咚~咚!”,“咚~咚!”。

三辕马车进常山郡的时候,城里更鼓一慢一快,连打了三次。

落更,晚上七点。

城外遍布军帐,驻扎了至少五千兵马,军旗上并不是“颜”字而是“李”字。

沈腾以哥舒翰掌记高适的身份去了中军大帐,打听到这是安禄山派来监视颜杲卿的部队,主将李钦凑和高邈正在城中议事。

历史上李钦凑和高邈是被颜杲卿杀的,但那是在安史之乱爆发之后。张哲翰此行,就是要提前剪除安禄山的羽翼,让他反无可反。

三辕马车在夜色中进了常山城,径直驶向郡守府。

“师父,前面有马队!”王力弘叫道。

“下车!”张哲翰简短下令。

五人下车,在街心摆出一三一的菱形战斗队形,最前面是张哲翰,最后面是绫濑遥,中间是余下三人,舒琪居中。

“嗒嗒嗒嗒”。

马的铁掌磕在石板上的声音,一百多匹马,一百多个骑兵,护卫着两员大将。

马队突然停了下来,前面出现了五个人,挡住了去路。为首一人,衣袂飘飘,赫然是诗仙李白。

突厥人不认得诗仙,叫道:“前方何人,竟敢挡李将军的路!速速让开!”

一听是本家,李白不再啰嗦,亮银枪在空中划了一个圆,大喝一声:“裂!”

亮银枪,穹光裂!

一圈圈绚丽的光环,从敌军身上扫过,所过之处,人尽消弭。马匹乱跑,武器掉了一地,只剩下两员大将呆立其间,盔甲歪斜。

三柄匕首悬停于空,“噗噗噗”枪声响起,一大片铜钱漫天飞舞,覆向二将。

亮银枪一招大漠孤烟直取李钦凑,沈腾、王力弘、舒琪围攻高邈。

二将进城议事,没带长武器,只好拔出佩刀,舞出一片刀花,抵挡铜钱雨。

铜钱雨太多太碎,再怎么挡也不可能全挡住,一部分铜钱击打在盔甲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还有几枚透过刀花,噗噗嵌入肉中。

高邈瞬间倒下,除了脸上的三枚铜钱,要他命的是咽喉上的一个血洞。

大漠孤烟并没有刺中李钦凑,因为枪尖到的时候他已经往后倒去,并不是他使了铁板桥功夫,而是被一柄匕首击中头盔,当的一声把他往后撞翻,他脸上也嵌了一枚铜钱,鲜血直流。

亮银枪在空中迅速变招,改刺为劈,无招下砸。

“当!”

第一劈李钦凑举刀格挡,被生生劈落马下。

“当!当!当!”

亮银枪以枪作锤,连续下砸。

李钦凑闪无可闪,只好双手举刀勉力上挡。

地下是石板,坚硬如砧,李钦凑便被夹在了锤与砧之间,被劈砸得萎顿在地。

一根暗红色的七尺长绫自后面飘来,在空中舞出优美的姿态,悠然下卷,将李钦凑缠捆成个红色粽子。

一声娇叱:“壶中仙!”

一个三足铜壶飘在半空,壶盖自动打开,红光四射,高邈连人带刀被吸入其中,壶里传出一声饱嗝。

李钦凑被惊得目瞪口呆,看炼妖壶向他飘来,慌忙大叫:“别吃我!我投降!我是天行者!”

“什么破副本,那么多天行者!”

舒琪嘟囔一声,赶着炼妖壶就要去吃马和武器。

张哲翰把她叫住:“丫头,留下几套盔甲,还有那面军旗。”

王力弘走上前来,挥拳暴打“李钦凑”:“让你装!让你装!”

“李钦凑”被打得鼻青脸肿,叫道:“别打了,我这儿有宝物,都给你!”

王力弘停住殴打:“交出来!”

“李钦凑”艰难地扭头:“在我手上!”

王力弘掰开他的手掌,取过一件东西交给张哲翰:“师父,您看这是什么玩意,怎么都是问号?”

张哲翰一看差点乐出声来。

鱼符。

哥舒翰的另一半鱼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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