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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庆中兴 第1138章 吏治关系天下安

作者:休息的云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5-03-28 19:54:45

朱载坖对此早就有了办法,朱载坖认为,可以不用改变现有的官俸制度,从而达到增加官员俸禄的目的。

朱载坖这次增加,并非增加官员们的俸禄,而是增加的官员们的津贴,并非是发给官员个人的,而是发给这个职务的。根据职务的难易程度,朝廷给官员们发给一笔津贴,用于补充官员们的生活,这并不为过。

比如一个知县,在苏州府的知县和甘肃庆阳府的知县,他们的消费水平是完全不能比的,苏州的消费水平肯定比之甘肃要高的多了,所以为了拉平各地官员的实际收入,还有对于一些事务繁忙的官缺予以发放津贴。

当然还有一些清水衙门的官员,如翰林院等,也要发放津贴。朱载坖认为发放津贴的标准是倾向于中下级官员和吏员,还有就是京官,尤其是京官中的清水衙门,还有户部、海关、盐政、钞关这些衙门的官员,也要适当增加津贴,这样的话,才能够使得那些愿意当清官的官员能够有相对体面的生活。

朱载坖要求内阁和吏部、户部都察院商量出一个结果来。

按照大明现行的俸禄制度,正一品月俸八十七石,从一品至正三品,递减十三石至三十五石,从三品二十 六石,正四品二十一石,正五品十六石,从五品十四石,正六品十石,从六品八石,正七品至从九品递减五斗,至五石而止。

这个俸禄,确实不能说高,朱载坖认为,这次增加俸禄,主要在五品以下的官员上,增加基层官员的收入,防止他们因为过于贫穷而去贪墨。

当然除了增加俸禄之外,朱载坖要做的就是严惩贪墨,朱元璋算是对于贪污实施严惩的人了,他制定的大明律中规定:对受财枉法的所谓枉法赃,从严惩处,一贯以下杖七十,八十贯则绞;对于监守自盗,不分首从,并赃论罪,满四十贯即处斩刑;对于执行监察职务的风宪官御史,若犯贪污罪比其他官吏加重两等处刑。

至于大诰,那就是剥皮实草,凌迟都是轻的。

太祖朝时期的吏治,一向为后世所称道,后世曾言:“一时守令畏法,洁己爱民,以当上旨,吏治焕然丕变矣。下逮仁、宣,抚循休息,民人安乐,吏治澄清者百余年。”

朱载坖仔细查看了大明律中有关惩治贪墨的条文,大明律中贪墨之赃有六:曰监守盗,曰常人盗,曰窃盗,曰枉法,曰不枉法,曰坐赃。

对于官员来说,涉及到四个罪名,监守盗,即监守自盗,指官吏盗窃自己主管范围内的财物;枉法,即官吏受财并曲法断处;不枉法,指官吏受财,而处断并不歪曲法律;坐赃,即坐赃致罪,是其余五赃之外,官吏收受不正当利益行为。

应该说大明律对于贪墨的规定还是非常详细的,规定了几类不同的贪墨形式,一是官吏受财物类犯罪,包括“官吏受财”、“事后受财”、“私受公侯财物”、“官吏听许人财物”。二是求索、借贷类犯罪,包括“在官求索借贷财物”、“家人求索”。三是官吏因公非法占有财物类,包括“因公擅科敛”、“克留盗贼"等。

还有对于风宪官员犯贪墨,要加重惩处。

而且大明律,依据计赃数量的多寡,规定了轻重有别,分层细致的刑罚幅度。从法条来说,朱载坖认为大明律对于官员贪墨是采取严惩的态度,但是在实际情况上来说,大明律在大明还不如废纸,尤其是这些惩治官吏贪墨的法条,更是无从落实,所以朱载坖现在要做的就是要将大明律贯彻下去。

朱载坖为此调整了三法司官员,任命赵文华为刑部尚书、赵贞吉为大理寺卿、王世贞升南京刑部尚书。同时召集高拱、殷士儋和新上任的三法司长官商量怎么加强对于官员贪墨的惩治。

对于如此惩治官员贪污,无论是高拱、殷士儋还是赵文华、赵贞吉,都把目光看向了左都御史葛守礼,因为都察院是大明的监察机关,对于惩治官员贪墨,是都察院应当应分的事情。

葛守礼当然谈了自己的一些想法,但是朱载坖认为这些东西比较虚,朱载坖直接有自己的一些看法,首先就是查账,历来惩治贪墨,查账都是最好的方式,现在朝廷已经逐步在培养算学人才,都察院要担负起审计的职能,户部执掌天下财计,审计天下各布政司、府州县的账目,发现问题直接报送都察院,由该管御史查证之后具名弹劾。

而都察院则负责与六科一道审计户部和其他部门的账目,发现问题,立刻陈奏,当即处置。

在外的巡按御史和提刑按察使司也是一样的,要给巡按御史配置精通算学的吏员,帮助他们的审计地方的账目,只要发现账目不对,巡按御史可以立即将四品以下的涉案官员直接控制,再具折上奏,对于四品以上的大员,可以直接密疏向朱载坖陈奏此事,由朱载坖直接处理。

同时朱载坖令葛守礼制定追责制度,凡是都察院审计过的账目,经办人都要签名,若是之后被查出有问题,以同罪加二等论处。

朱载坖准备发挥科道的作用,对于都察院的都察院狱,朱载坖也指令葛守礼,在京的官员犯贪墨,一律羁押于都察院狱,只有情节特别重大的时候,才会羁押于诏狱,都察院狱由锦衣卫直接负责管理。

还有就是提刑按察司的官员,他们本来是地方的刑名监察官员,但是现在往往不起作用,朱载坖决定实行连坐,如果官员贪墨被巡按御史查出,提刑按察使司曾经收到线索没有处理,那就以同罪处置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员。

还要增加巡按御史的数量,朱载坖认为现在的御史数量显然是不够的,大明两京一十四省,再加上这么多部院衙门,仅靠十三道监察御史共一百余人,六科给事中不到六十人,显然是不够的,要增加科道的数量,加强对于官员的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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