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创作者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撞鬼实录之灵异科 > 第2章 瘟疫一般的死亡案件

撞鬼实录之灵异科 第2章 瘟疫一般的死亡案件

作者:李大锤子 分类:其他小说 更新时间:2025-01-26 20:44:29

“大家都到齐了,那我就直接说了!你们都知道,前灵异科的情况,在岛国凶宅的任务中,9个人中,除了我之外的其他八个人都因公殉职了!而这次上面收到了岛国人的请求,希望我们能去岛国帮忙破个案子!这个案子的情况我并不知道,我也没有打开看!更没有没有直接答应!”

邢楠说着将前一天拿出来的资料档放在了灵异科办公桌上!

小锋几个人看了看,谁也没有伸手去撕开!

邢楠再次开口道:“我想大家都知道岛国那个地方很奇怪!而这个案子岛国付出的代价,是2个专利!专利对我们的来说,也是非常珍贵的!所以案件的凶险程度一定是最高的!上面的人包括殷局在内都没有答应,而是把决定权给了我们!让我们自己做决定!我们今天开会的目的就是商量一下,这个案子接还是不接?”

邢楠讲完便看了其他的人,小锋等人虽然对案子不了解,也没看,但是能让岛国付出两个专利为代价的案子,那一定是非常难搞才对!

“当然,在我们之前,漂亮国,太国,俄国还有岛国本地的那些灵异科的成员已经损失惨重了,太国那几个人到了现场直接放弃了破案!!!所以这个案子,我必须征求大家的意见!”

办公室内再次安静了下来!

良久,小锋开口道:“两个专利,呵呵我们的命还真是值钱!是什么专利?”

“两个武器的专利!”邢楠开口道!

这句话让其他人都皱了皱眉,这可是个极大的诱惑!而他们也很担心有些人会因为承受不住诱惑力,而逼迫他们去!

可是他们想多了,灵异科的人都很珍贵,既然让六个人决定去不去,那就是给足了他们信任度!

“好了,别闹心了!把案件资料打开看看,我们再说其他的!若是没办法处理,那我们就不要去好了!”罗浩耸了耸肩说道!

“对呀,什么案子我们都不清楚呢,干嘛那么紧张!打开看看!”赵诗茵说道!

吴芊墨则是看了看邢楠,她很担心,这个案子会是让前灵异科集体覆灭的那个案子,那样的话,邢楠会在现场崩溃的,而且谁也不知道,现在灵异科的六个人到底有没有之前灵异科的九个人能力强!

随着罗浩将资料袋打开,岛国的案子浮出水面!

在岛国首都的一个地方有一栋楼,发生了奇怪的事情,最开始的时候,是一个小男孩说自己梦里看到了一段影像,是一个女人被杀的画面,孩子母亲听到后并没有在意,可是没几天,小男孩便在家中死掉了,而男孩子死亡的现场和小男孩给自己母亲口述的他看到的女人被杀的画面一模一样!

接着男孩子的母亲在孩子死亡七天后,也莫名的在梦中看到了一段影像,接着便将情况和自己的老公和闺蜜讲述了,同时请求了警察的帮助,可这种事情根本不是警察管辖的范围内,没有警察会因为你做梦或者是没发生的事情而主动保护你,调查你!

结果没几天,女人也以同样的方式死亡!

接下来便是女人的老公和闺蜜!

而这些人都和同事与家人讲述过做梦梦到别人被杀的这些情况!

所以便发生了仿佛是瘟疫一般的杀人事件,可是所有人的死亡现场都没有任何的线索,巧合的是死亡的这些人都住在距离不远的地方,而这个死亡范围正在扩大!

“卧槽!这他妈的,这样下去整个岛国首都的人都得死绝了吧!”罗浩口吐芬芳!

“这根本不是人为的,这个情况好像是传染一样,你梦到了别人被杀的情景后,给另一个人讲述了,接着你就死在了看到的情景中,然后听你讲述的那个人也会遇到相同的事情,也会死亡!!这太奇怪了!若是人为的,不会有人知道下一个人都给谁讲过!”小锋分析着!

“我的妈呀!现在岛国首都已经死亡二百多人了!这些人真笨,为什么不能把嘴巴闭紧呢,只要自己不说不就好啦!”范欣诺好奇道!

“呵呵,我想就算所有人都不讲,那么某一天,也许还会有个人遇到这个情况,然后讲给其他人听!因为源头没有找到并且消灭掉!”罗浩开口道!

“额,所以这个案子我们接不接?”赵诗茵将话题转移了回去!

小锋没有回答,只是结果资料仔细的看着,上面有很详细的死亡记录还有时间,以及所有人死亡的方式和地址!

而小锋看了看地图,死亡的这些人并不是以四散的形式扩散开的,而是好像很有秩序一样,朝着某个方向进行的,资料中只有二十个人的死亡照片,每一个似乎都遭到了残忍的虐待最后致死的,可小锋还是在照片上看到了些异样,每一张照片的角落中,好像都有一个女人的黑色影子蹲在地上,具体是什么就看不清楚了!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