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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再遇赵云(求推荐收藏)

次日早上,公孙白练习了一个时辰的枪法和马术,又回到城西军营点完卯,却没像往常一样回家,而是朝大营东北角走去。

如今城西大营中,即便是刚刚面壁完放出来的公孙续也要避让公孙白三分,其他将士更是对公孙白礼敬有加,大营中自然任他来去自如。

大营东北角落处,几个营帐和栅栏围起来的一块大大的空地上,上百个兵士正在缝制着皮甲,仔细看过去这些兵士都是老弱病残,上不得战场的那种,只好在这边做了后勤,发挥一点余热。

栅栏的入口,守着几个军士,见是公孙白,不敢阻拦,只是恭声道:“五公子来了。”

公孙白昂首挺胸,一副威严的神情,微微点了点头道:“本将四处看看,不妨事吧?”

守卫军士苦笑道:“公子要看,何处看不得,只是此处的衣甲都是有数的,公子看看可以,拿几件衣甲也不妨事,但是若拿多了,小的可脱不了干系。”

我勒个去,把大爷当什么人,老子兵甲系统在手,还能看上你的几件破皮甲不成?

公孙白冷哼一声,怒道:“放屁,本公子还能看上你那几件破甲衣。”

说完便大步而入,那些正在缝制衣甲的老弱病残们,很少出营集训,并不认得公孙白,只是有人微微抬头看了一下,依旧舞动着手中的骨针和麻线,忙活不停。

公孙白四处张望了一眼,又走到两旁的营帐之中观看,尤其是走到储存皮甲的营帐之内时,守卫的兵士一颗心都提到嗓子眼了。

这衣甲都是控制发放的,但是经常不免有各级军官前来打秋风,索要皮甲。给吧,自己要受责罚;不给吧,面子上又不好看,尽是得罪人的事。

只是这平时来的是一些百人将、队率也就罢了,如今来的可是五公子,真要索要个几十上百件皮甲,这问题就大了。

不过庆幸的是,公孙白似乎对这些成品皮甲并不敢兴趣,空手进去,又两手空空的出来。

公孙白望着门口守卫脸上紧张的神情,不禁一阵腹诽:特么的,老子是来给你们送衣甲的,不是来打秋风的。

终于,他钻进了一处堆放兽皮和牛皮的大帐,里面的毛皮堆积如山。

公孙白心中激动起来,回头望了一眼帐外,见到并无动静,开始在脑海里对系统发出指令:“加工毛皮100,制作皮甲100。”

呼啦啦!

大帐内一阵风声响动,上百件毛皮如同被飓风吹起一般,呼呼的朝公孙白飞去,消失在虚空之中。

不一会,又是一阵呼啦啦的响动,虚空之中掉落了一件接一件的精制皮甲,整齐的堆放在大帐一角。

公孙白轻轻的吁了一口气,大步走出营帐,朝守卫微微点了点头,便扬长而去,深藏功与名。

“叮咚!铠甲系统提升到2级,可以制作青铜札甲,青铜马铠,青铜盔;宿主等级提升为‘兵工’,奖励兵甲币50、熟练度100、2级材料兑换券10张。”

公孙白望着系统的升级系统,突然觉得一阵头疼。

青铜、青铜、青铜……青铜时代早已过去,现在到哪去找青铜料提升熟练度?还有,没有战争就没有杀敌或俘虏数,就没有兵甲币,当初设定这系统的时候是用于历史战争游戏,青铜矿是可以开采的,战争是想要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有的。可是现实是,青铜器时代已经过去,至于战争更不是他想打袁绍就能打袁绍,想去踢公孙度的馆就随便出兵打。

现在只好派两个死家丁没事去民间收集一些破旧的青铜器了,虽然会慢一点,但是终于有满级的时候。

*************

清晨,宁静的幽燕平原如同一幅赏心悦目的画卷,金色的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在大地上撒落一抹奇异的光辉,金色的晨曦和尚未消褪的晨雾构成一片云蒸霞蔚的风景,掩映着满地的青青草色、晶莹的露珠,还有悠闲的马匹。

叩嗒嗒~

一阵急剧而整齐的马蹄声,踏碎了草原的宁静。

一片白色的幻影,如同云朵一般从晨曦和迷雾中闪出,奔到近前时幻化出一队百余人的精骑,雪衣白马的精骑。

奔驰在队伍最前的那人,身长九尺,手提龙胆亮银枪,跨骑照夜玉狮子,正是白马义从中的百人将赵云。

在他身后的白马义从,严格上来说,应该称之为子龙义从,乃常山郡中精选出的精悍儿郎,跟随赵云一同投了公孙瓒。

赵云新投公孙瓒不久,尚未崭露头角,且又属半路来投,自然比不上跟随公孙瓒共过患难的严纲、单经和田楷等人。

只是前来投奔的时候,赵云的白马银枪连续秒败十八名白马义从百人将,那精湛的枪法和马术惊艳了全场,令公孙瓒都不得不折服,特将他所带来的百余名义从全部并入白马义从之中,也算是高看一眼了。

毕竟,白马义从中的骑兵,人人地位都堪比普通军队的百人将。

此时讨董之战已结束,北平军无战事,赵云闲不住,每天清晨都要率着部曲在蓟城郊外平原溜达一圈,其一为巡视有无贼寇,其二为遛马。

“豁~哈~嗬~呀~嘿~杀~”

晨雾之中,传来一阵诡异的喊杀声,声音极其嘹亮,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赵云脸色微微一变,急忙勒住马脚,手中的龙胆亮银枪一抖,摆出一个迎敌的招式。

唰唰唰!

背后的的众白马义从纷纷举起长枪,斜刺前方,准备迎敌。

叩嗒嗒~

一道白色的影子从晨雾之中倏然而出,直奔众人。

只见一名十五六岁的少年策马疾奔而来,手中的长枪舞得呼呼生风,时而如蛟龙探海,迂回百折,时而如猛虎出洞,枪若奔雷,时而如天女散花,枪影点点,只看得众人眼花缭乱。

更令人震撼的是,那名少年口中嗬嗬有声,吼叫如雷,气势磅礴。

“此人枪法一般,连贯性太差,但这吼声,这气势,却胜过千军万马啊。”赵云身后一名队率揶揄的说道。

背后的众白马义从轰然大笑。

“那是公孙五公子。”

经过半个月的时间,将士们已知公孙家又有一位公子加入了北平军。而公孙白率百名步刀兵阻截四百多名黄巾军,以伤十数人的代价几乎全歼贼兵的战绩,几乎是轰动全军。再加上奋武将军竟然为了庶子而幽禁嫡子七天,更令众军士对这位传说中的五公子心存敬畏。这样一来,北平军中认识公孙白的自然不在少数。

众人的笑声立即戛然而止,不再做声。

赵云没有说话,眯缝起眼睛望了公孙白许久,这才惊叹一声:“好马术!不过七八天时间,竟然精进如斯!”

众人纷纷抬起头来,仔细望去,却见公孙白双脚就像长在马背上一般,虽然枪法平平,力量和速度都一般,但是下半身居然稳如磐石一般。

这次,众人原本脸上尚未消褪的笑容刹那间凝结住了,因为他们清楚的记得,在七八天前,他们经过此地时,公孙白正从马背上摔了个狗啃泥,狼狈至极。

只是七八天的时间,这个十四五岁的公孙公子的骑术似乎已超越他们这些在马背上长大的精悍勇士。

这是何等的奇迹!

原本对公孙白心存鄙视的白马义从,此刻都惊讶的闭不拢嘴来,眼中充满敬佩之色。

果然不愧为奋武将军之子啊。

公孙枪谱,虽只三十六式,却变化万千,公孙白苦练了半个月,又得公孙清指点,再加上脑海中残存的记忆,总算练熟了三十六式的要领,但是要想融会贯通,还远远差了火候。

或许,终究有一天,他身边会猛将如云,甲士如雨,不用亲自提刀砍人,但此刻他只是区区一个百人将而已。在这兵荒马乱的乱世,若是自己本身没点武艺,稍不小心便会被人一刀咔嚓掉,运气好再穿越一次,运气不好则是身死道消。所以,公孙白一直很努力。

尤其令他兴奋的是,他的武力值已经升到了58,半个月升3点啊!

“哈~嘿~吃老子一枪!”

公孙白手中的长枪如同毒蛇一般探出,又快又狠。就在长枪刺出的那一刹那,他看到了面前的大队人马,接着他就看到了赵云。

刹那间,他蓦地呆住了,手中的长枪竟然忘了收回,呆呆的注视着赵云,恍然如梦,身子不觉微微颤抖起来。

天啊,云哥,偶像,我们又见面了!

镇定,镇定,再镇定!不能激动,不能让他看出我眼中那狂热的崇拜,他只是一个百人将而已,而我却是大名鼎鼎的奋武将军、蓟侯的儿子。我要装作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我要装作见过的武力95以上的名将多如狗的样子,我要……

公孙白终于一把勒住马脚,翻身滚下了马,将手中的长枪扔落在地,急匆匆的朝赵云飞奔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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