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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闲王 第十七章 风靡长安

作者:乱世浮萍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4-12-24 20:09:11

第十七章 风靡长安

一名年轻仕子,在朱雀大街闲逛,抬头看了一眼半月书局的牌匾,对于囊中窘迫的他,这也许是一条捷径。

他叫岑参,年少成名,科举一路过关斩将,在今年春闱中一举夺得第二名,赐进士及第,也曾在这朱雀大街跨马游街,好不风光。

他以为,凭着自己进士及第的名头,很快便能在朝廷任职,光宗耀祖。

但是他错了,眼睁睁看着二甲的同榜进士,一个个被选调为官,甚至三榜的同进士,很多也授了实缺。而他这个春闱的第二名,居然无人问津。

也许,这就是寒门的悲哀,任你才华万丈,也抵不过出身微末。

现在他的面前,只有两条路,一个是等,三年选调期结束之前,总归会给自己安排个官身,且品级不会太低。那些吏部的官员,也必须在规则之内做事,只是这职位,估计不会好,要么偏远,要么是闲职。

第二个,就是花钱,吏部郎中曾经暗示过他,但是他拿不出来。也许,去钱庄告借是大多寒门的不二选择,但这么一来,当官之后的俸禄,根本不足以填上这个窟窿,而他不想做一个刮地三尺的贪官。

可如今再这般下去,他恐怕连食宿都成了问题。

他在观望,明日这半月书局的半月刊,是否真的畅销,若真的收入不菲,他也许该考虑一下,生计才是最重要的。

“哟,这不是岑兄弟吗?今日怎么有空来此?”李白刚刚把那帮闹事的,还有不明真相的仕子给打发走了,准备今日早点打烊,明天事情纷杂,总要再合计一番。

要说这岑参,李白当然是认识的,但是彼此交集不多。岑参知道,自己毫无根基,当然更怕与李白掺和在一起,惹了上面大人物的不快。

“见过翰林大人!”岑参略有一丝尴尬,他也收到了李白的约稿信,却并没有投稿。

“什么翰林?如今我已是一届草民,在这半月书局做编修,倒也清闲。”李白大笑,对于岑参的顾忌,他当然知晓。自打每日少有投稿,合用的更是没有,他就一直在琢磨这事,最后总算弄清楚了。

“倒是岑兄弟,春闱高中一甲,怎地还不去赴任?”这半年来,李白每日买醉,对于岑参,只知道其高中一甲,其他一概不知。

“尚在选调之中,所以还在长安逗留。”岑参眉目中闪过一丝不甘心。

“再熬一熬,科举出身,总是不同的。”李白很羡慕,他若是有岑参这般的功名,岂会在长安城中被处处掣肘?

“不知等到何年何月,高中之后,就写信告诉家中父母这个好消息,谁知,蹉跎数月,依旧是个白身。”岑参苦笑,看着眼前比他大许多的李白,内心是羡慕的,至少他的一生,过得潇洒。

“岑兄弟若是准备在长安久居,不妨来半月书局,吃住全免,还能写些诗词文章发表,日子也好过得轻快些。”李白出言相邀。

如今半月书局的后院,早已扩建成功,足有数十间房舍,若是能够将岑参拉来此处小住,那就是妥妥的活广告。

“嗯,谢过太白兄,我回去先考虑考虑!”岑参不急着拒绝,也许,这是一个体面的退路。

“半月书局的大门,随时为岑兄弟打开。”李白点头,有些事情,急不得,就得掌握好火候。

次日,天色方才大亮,三五仕子结伴往半月书局缓缓走去,三十文一首词,这种笑话不容错过。

很快,现实就狠狠抽了他们一记耳光,半月书局门口,已然排起了长队,足有百余人。

其实这是很正常的,背后的各方人士,为了得到第一手消息,都派了家中下人来买。加上这些日子为了捧杀半月刊,基本做到了妇孺皆知的程度,三十文,很多人还是愿意买个新鲜的。

日头一点点升起,半月书局门口的队伍,以一种超乎想象的速度向外延伸开来。

“我勒个去!”武成益打开书局的门,看着眼前的景象,只感觉脸抽抽,这么大的场面,他也没见过啊,队伍长到一眼看不到头。

“先生,怕是长安城里的读书人都来了吧?”武成益吞咽一下口水,对着一旁的李白说道。

“还好,起码都还守规矩,知道排队!”李白也吓了一跳,这若是出了乱子,恐怕书局都保不住被挤散掉。

其实倒不是这帮人素质有多高,而是前面排队的人,皆是大有来头。

比如排在第一位的,是内卫的人,代表的是高力士,第二位的便是右相李林甫家的门客,第三位便是左相李适之家的家丁,以此类推。

有这些大人物的代表在前面坐镇,后面的人岂敢造次?

“我要十份!”当先的第一人,从怀中摸出一小块银锭,直接抛了过去。

“您拿好!”侍女赶紧数了十张半月刊递过去。

一旁的小厮接过银两直接上秤,换算城铜钱应该是三百五十两,刚准备找零钱,谁知那人拿了半月刊便直接翻身上马,直奔皇宫的方向而去。

紧跟着后面的人,也是一般无二,或五份,或十份,到手之后也不看,直接一卷放入怀中,便策马而走。

“娘娘,这是高公公派人送来的,说今日长安最当红的便是此物!”杨玉环正在弹奏琴曲,贴身宫女琼娘拿着一张卷好的宣纸,快步走到身边说道。

“何物?还最当红?”杨玉环接过宣纸,这高力士不知道又耍的什么花样。

自打杨玉环进宫,高力士就一直小心伺候着,她对高力士的印象还不错。

杨玉环打开宣纸一看,工整的字体让他感觉极为舒适,虽然只是最普通的楷书,却有一种超然的意味在其中,绝对出自名家之手。

“忆亡妻: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短短数十字,道尽了对亡妻的思念,或许这便是真正的爱情。

“这首词,直击心灵深处,写词之人,用情至深,感人肺腑!”杨玉环心中无限萧索,这样的深情,该是何等的女子才能配得上。

“崇逊?这首词的作者叫崇逊?”杨玉环再三揣摩,突然看见在词的最下方,有崇逊二字。这该是落款的位置,难道,这一切都是巧合吗?

自己与寿王李琩,从相识到结婚,再分别到如今,正好是十年,难道也是巧合?

那一天,他们分别的地方,正是长满短松的山岗,一轮弦月,刚上树梢。

难道,在他的心中,那一夜,曾经的妻子就死在了短松冈?

鬓如霜?难道曾经的爱郎,已然衰老了吗?

崇逊,正是他们新婚燕尔之时的约定,第一个孩子,若是男子,便叫崇逊。

......

一瞬间,念头千转,越想越觉得,这首词正是出自李琩之手。

“琼娘,你去跟高公公说一声,这个礼物,我很喜欢!”杨玉环将自己的情绪藏到最深处,不管是不是李琩,她都要不露声色。

而此时的李林甫,正在政事堂里当值,拿到半月刊之后,细细品味,此人当真是绝世文采,不输李太白。

“李相,这李太白不仅回来了,还办成了这半月刊,很快就会风靡长安,当真是世事难料!”李适之也拿到了半月刊,一入眼便知道,这半月刊要火了。

李适之一直跟李林甫不对付,奈何李林甫老谋深算,反而是他步步吃瘪。李太白在长安越是吃得开,李林甫就越是面上无光,他拿着半月刊过来,就是想看看李林甫的不爽。

可惜,让他失望了,李林甫的城府,岂会轻易让他得逞?

“可不是,此词甚好!甚好!来人啊,拿去装裱起来,老夫要带回家中珍藏。”李林甫根本不生气,一个已经被他赶出皇帝身边,连官身都没有的草民,还有什么资格威胁到他?

就好比一块石头,都已经被搬到路边了,就没必要再去踢一脚,若是伤了骨头,就划不来了。

而且,如今这李太白,算是寿王的人,他受武惠妃恩惠颇多。如今他的首要目标,就是眼前的李适之,以及东宫的那位,其他都可以放在一旁。

“诸位!抱歉!已经卖完了,若是有需要,明日赶早!”李白看着钱箱里堆得老高的铜钱跟银两,从未有过的成就感,让他极为满足,比最美的烈酒,还要让他享受。

“搞什么啊,我们排了一个多时辰的队伍,怎么就没了呢?”

“就是,没有也早点说,耽误了好大的功夫!”

没买到的人开始鼓噪起来,他们已经知道诗词的内容了,但却依旧想要买上一份。三十文而已,绝美的诗词,配上上好的纸张,精致的印刷,完全可以起来慢慢品味。

“抱歉!好些人买的份数多了,从明日开始,一人限购三份,大家明日赶早。”李白不断拱手道歉,笑容满面,打开门做生意,和气生财。

今日因为没有事先立规矩,越是发现库存不足的时候,那些排队的人买的就更多,很快就被买空了。

如今的书局,印刷能力有限,而且李白也没打算印太多,那样就没了稀缺性,这价值也就低了许多。用王爷的话说,叫什么饥饿营销。

若是市场的需求是一百个包子,你提供一百五十个,那就必须得降价,提高销量。若正好在一百左右,那就可以平价销售,而一旦不足一百,便可以涨价。

只要你提供的商品,不能随意复制,而且有足够的吸引力,完全可以通过控制产量,达到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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