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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骗 第二十五章 结案=未结案【十九】

作者:阁楼里的念经猫 分类:恐怖灵异 更新时间:2024-11-19 05:03:47

第二十五章 结案=未结案【十九】

时间:庆功宴第五天

地点:金镇

主题:突然冒出来的宝石案

宗安康,还有很多问题,没有给沈老说。如果单单是案件,最后,当然有待考证。目前还不能真正定案。不过这个案件的背后,就是沈老怀疑是贼王手法的问题,实际肯定还有恐怕沈老都接触不到,或者隐瞒的事情在里面。

这是需要破案后,后续跟进,谈论的细节。

那边,汪某某诉说了很多事情。

这个案件,很多人经手,查案,始终看似围绕着案件,但是实际却被案件牵着鼻子走。就好像第一次报案,报案人就跟上面打了招呼,上面又暗示不要追问过多细节,就是破案,找东西。

东西在哪里丢的?不能问,或者就是报案人入住的金湾某宾馆五星级。五星级宾馆里会丢东西吗?不能说绝对没有,不能说贼不会进去。

但是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一般里面有保险柜,或者可以寄存在服务台保险柜里。

而多数,一些现金,小物件,钱包,护照,证件,香水,戒指,耳环等等,通常不是被贼偷走的,而是忘记了,走得匆忙。

当然有的时候,为了生意,声誉,某些宾馆会采取息事宁人,跟客人达成妥协,一定的补偿,也是存在的。

正因为不让问细节,这个细节就是牵涉到了**,不适合公开透露的**,那么办事的警察就可能被绕进去。即使知道一些贼,或者销赃渠道,也不可能追到。

为什么?

同样一个东西,人家有营业执照,你也不能把所有从事金银加工,拍卖行,小额公司等等吧,都搜一边,对吧?更加不可能到银行下通知,协查。

就是这么办了,那东西只要流出去了,经过几道手之后,谁还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呢?

到了最后一个人的手里,人家有凭证,人家再拿到银行,拍卖行,典当行里,谁能说是贼赃呢?

没有确凿的证据,谁都不能随便怀疑。

毕竟,除非那东西是天下独一无二的,有特殊标记,还是洗不掉的那种,实际不可能,只要是金银类,都有办法,做一些改变。

所以,这就是从一开始,答应很痛快的人,以为很简单,到了下面,就等于是大海捞针,毕竟不是数量巨大,或者抢劫案,或许还可能有点机会。

这种丢东西的事情,就很难说了。

而事实也证明,那销赃,收赃的人,人家是有证照,表面是合法的,又是有关系,有后台的。

人家说是有人抵押的,卖掉的,有发票那出一张发票,是太简单不过了。也不一定是发票,可能就是一张收据。某某商场,某某店。这个你就是去问那家,谁会给自己惹事呢?谁会记得那么清楚,那些客人来买过东西,对吧?。

所以啊,这就是第一道难题。

背后的人设计好的,就是一个**阵,就够查案的人查一阵子了。

因为失窃案,遗失案?又不是故意的,就是不小心丢失了嘛。你会怀疑一个丢失了东西会跟幕后黑手有关联?会跟后面的绑架案有关联?

这个丢失东西的人,还是跟某某官员有关联的人?

那就是某些警察想到了这一层,也会投鼠忌器,不好深揪。

所以呢,即使案件破了,那就是一个丢失案,多数人会给出这个答案。

而且是一个独立的案件。

这是宗安康一开始说的,那是为了稳住某些人,才这么说的。你要是一开始就把第一个案子到最后的丢钱联系在一起,别说沈老打着部里的旗号,都没有用,案子只会陷入僵局。

就是要先摆一个貌似走过场,就是一个程序,做一个肯定,就是跟前面一样,很快会过去的那种,而实际是有针对性的侧面进攻,那会收到奇效。

为什么说案子不简单呢?

因为第一个案子的由头,就是那个项链,也是第二个绑架勒索案的受害人事后证明仅仅是一个玩笑,一个恶作剧戴着的。不,事情,还要复杂。

汪某某手里的,就是金镇的某位领导送给QF汪某某的。

汪某某有老公,一个老实人。不过金镇的人几乎全知道,汪某某有一个老公。这个人就是当地的一个老板。这个老板有很多产业?实际真正的产业,就是几家歌舞厅,浴室,地下D场,一个小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

这不是重点。

这个人说白了,就是吃社会饭的。也就是俗话说的h社会。他跟某些领导走得很近。貌似又是某领导家的亲戚夫人外交裙带关系。

这还不是重点。

那条项链某某是如何来的呢?

就是幕后人送的,作为礼物。

而且金镇的领导人手一条,金湾的一些领导也收到了,当然还有金川的某某领导同样收到过,那是之前。

而发生了绑架案勒索案,这个事情,就变得玄妙起来了。

那就不由得,让那些领导谨慎。

这会不会把自己给牵涉进去?

这个案子都惊动到了部里,这什么人这么大胆,做了这么大的案子?

结果虚惊一场,是假的,不是真绑架。

是外商,还是部里来的人把这些给串起来,认为有关联的?

宗安康,没有说出口的一件事情,他是猜测,加上怀疑。

估计,金湾的纪委,金川的省纪委,可能还有上面都收到了相关的 匿名举报信,说**,收受贿赂,官商勾结?可能还有网上有人曝光,攻击,放大案件,只不过行动迅速,帖子给删除了。

一个简单的案子被复杂化了。

是有人恶意炒作这件事。

表面上,是为了掩盖账目的问题。就是第三个案子。

所以,金镇的某些人,金湾的某些人,还有金川的某些人,某某人害怕牵扯进案子,所以更加采取各种方式,增加破案难度, 设置障碍。

而事实上,汪某某一直没有交代,她是认识幕后的那个人的。

就在南方,东莞,或者什么地方,什么场合下认识的。

这种小细节,汪某某怎么可能说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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