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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青鸾穿云本非梦,凤舞九天自有时

秦晚往下望去,在紧靠城墙根的位置看到了那个颀长的身影。五年不见,他还是那样挺拔俊秀,如一棵白杨。

宇文林青恰好于此时抬头,四目相对,秦晚感受到了对方温润目光中久违的温暖。

五年前,她只是个青涩的黄毛丫头,没钱,不会打扮,天天穿一样的鞋子,一个布包用了几年都不舍得买新的。那时候,她随父母刚到鲜卑,语言不通(鲜卑贵族通用汉语,鲜卑平民基本懂几句汉语,但还是以鲜卑语为主),父母怕她跑丢了也不让她随便出去玩,可是很快她从一个小贩那里买到了一些诗词古籍,寂寞的秦晚把书中的唐诗宋词读了个遍,而且培养得她读古体字和近体字没什么差别。现在都不敢想象一个仅仅认识了常用字的孩纸是怎么天天埋首在这些枯燥的东西里的。那几年,秦晚没事儿的时候就看书画画弹琴,都快成仙了,但那种刻骨铭心的寂寞一辈子也挥之不去。(以上一段基本是秦晚同学的原话)

那时候,如果一个男孩告诉她“秦晚,你真好看”,也许秦晚就会爱上他了。可是,秦晚当初的书呆气和土气被她当时初恋(暗恋)的一个男孩深深鄙视。秦晚下定决心改变,而且她做到了。随父母回到南阳之时,秦晚已是出了名的难追,她收过的最贵重的礼物是一把唐代著名乐师使用的古琴(大约价值两千两银子吧)。秦晚曾经一万次幻想以自己现在的样子重新遇见那个男生,但现在的她反而庆幸上天没有这么安排,因为这个男生不值得拥有她,因为得到后再失去远没有从没得到过来得干净。当秦晚真的变了以后,才发觉自己要找的其实是能接受自己身上一切书呆气和土气的人。

宇文林青掏出一支玉箫,缓缓地吹了起来,箫声呜咽,如怨如慕,如泣如诉。秦晚听出,这是宇文林青曾经教给自己的的一首古曲,名叫《桃花幻梦》。

月亮从浓厚的云层里露出脸来,用自己的清晖轻轻拥着这一对战地儿女。秦晚静静地听着宇文林青的箫声,目光模糊了。

五年前,当秦晚还是个不起眼的黄毛丫头时,宇文林青就已经被称为“鲜卑第一美男”了。

和一些人的想象不同,据史书记载,这个给后人留下诸多未解之谜的min族盛产帅哥美女(真神奇)。据说鲜卑人皮肤特别白,按照东亚的审美观,“一白遮百丑”,这就从整体上提高了鲜卑人相貌的整体分数。而同样据史书记载(具体哪本书我忘了),由于鲜卑女子多貌美,古代战争抓到的鲜卑女俘虏都能卖到很高的价钱。当考古学家以现代手段对鲜卑墓葬进行鉴定后,惊奇的发现,鲜卑人中有一定比例白种人Dna。如果你非要我对这个已经消失的min族为何盛产帅哥美女做出解释,我只能说:“第一,鲜卑人普遍白,一白遮百丑,况且人家有些是白种人。第二,鲜卑是个混血min族,混血儿大多长得漂亮。”

在鲜卑人普遍相貌分数较高的大环境下,虽然宇文林青也算拔尖的帅哥,但他自己从没认可过“第一美男”这个称号。这个称号嘛,自然是那些好事儿的鲜卑女孩子“赏”给宇文林青的,因为宇文林青很特别:鲜卑是个尚武的北方游牧min族,男人从小吃牛羊肉,练习骑射,轻视文化学习,大多身形壮硕,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即使如拓跋力这样习惯于耍弄阴谋诡计之人,也并没什么文化(拓跋力:“作者,你别揭我老底啊。”),宇文林青却熟读汉人的诗书词曲。腹有诗书气自华,具有相当文化修养的宇文林青身上没有一丝鲜卑将军常见的粗俗,却有一股浑然天成的彬彬文质。而且,宇文林青除读书外,琴棋书画都有两下子,其文艺修养连太史信这种号称出身于“书香门第”的人都比不上。这样一来,看惯了大老粗肌肉男的鲜卑女子眼前忽然出现了一个气度卓然的谦谦君子,顿时目光发绿,况且,宇文林青原本相貌家世都是万里挑一的,不知由谁发起,反正这“第一美男”的名号是越叫越响。

秦晚和宇文林青的邂逅一点也不浪漫。在对的时间越到错误的人,那是挺悲剧的,但在错误的时间遇到对的人,这是有幸还是不幸呢?

有一天,宇文林青的马车在乌里雅的街上被拦下。车夫本想发火,忽然想起在宇文家狐假虎威是要吃鞭子的,于是问拦车的女子有什么事情。那女子奉上一个小香包:“这是我在路上捡到的。”香包上边有宇文氏的徽标。车夫恭敬地把香包递进车里。随后宇文林青探出身来,下车,走到那女子身边,从香包里取出一个晶莹透亮的珠子,笑着问:“你知道这是什么?”那女子摇摇头。宇文林青解释说:“这是翡翠中的冰种,这样的品相,价值不菲。”女子眼中泛起了贪婪的光芒,但仍旧强装着不在乎的神情。宇文林青“哦”了一声,把一个小珠子递给那女子:“这个是你应得的。”那女子转身就走:“我要是想要,才不会还给你。民女告辞。”宇文林青若有所思,慢慢地说:“这样的一颗珠子,贵族女子见了都会眼前一亮,这个汉家女孩却毫不动心,李黄连,今天之内,我要知道她是谁,家住哪里。”

拦马车的女子就是秦晚。之后,宇文家的马车就经常接送秦晚来往于她的家中和宇文府上。贺兰昌的女儿贺兰婷在宇文府上做客时偶遇秦晚。贺兰婷轻蔑地看着眼前这个几乎朴素到卑微的女子,大声呵斥秦晚,如同在呵斥一只兔子:“不懂事的奴才,竟敢盯着本郡主看!”

宇文林青没说话,走到秦晚面前,恭恭敬敬地下拜:“参见师父。”

秦晚还没反应过来,贺兰婷不以为然地对宇文林青说:“她是你师父?她教你什么,骑马还是射箭?不如你改拜我为师,我教你好了。”宇文林青欣然答应:“好啊,婷婷,我向秦师父学《楚辞》,你来教我吧。”贺兰婷虽然认识汉字,但平时一颗心只扑在吃喝玩乐上,最擅长几样东西:去最贵的酒楼吃饭,买最贵的驴牌包,用最贵的“神仙水”洗脸,夜里约上一帮狐朋狗友拼酒,和其他年轻贵族斗富,揽着几个俊俏男子去帐篷里不知做什么。《楚辞》这个东西嘛,贺兰婷顶多听说过名字。于是这位美丽的贵族小姐脸色一红,娇羞地说:“人家不懂《楚辞》啦,你还是跟着这个丫头学吧。”宇文林青笑笑,动身亲自送贺兰婷回府。

宇文林青的日子,在外人看来绝对是十分光鲜体面且充满诱惑的。每天晚上,都会有各种宴会等着他,宴会上能见到许多鲜卑贵公子,还有鲜卑公主、郡主之类。鲜卑民风开放,所以女子是可以出席各个社交场合的。于是觥筹交错,夜夜笙歌,贵公子搂着千金小姐喝酒唱歌,累了就去帐篷里休息。

宇文林青的身体不好,每当有公主、郡主或者其他贵族小姐要他扶自己去休息的时候,宇文林青往往会出现各种症状,比如倒地醉卧不醒(任你怎么叫都别想叫醒他,但当有女子去脱他的衣服时,他会随机踢中该女子的要害部位),比如呕吐(这个不用解释了,吐完宇文林青就找地方洗澡去了),比如小腿抽搐(这时候需要一个贵公子来帮忙把他的脚尖往后扳),比如闹肚子(这个也不用解释了,宇文林青肯定找茅厕去了,方便完也不知道去哪里玩了)。无法得手的鲜卑贵族小姐总是暗暗起誓,一定要宇文林青拜倒在自己的长靴和皮鞭下云云。反正宇文林青脸上永远是一副谦和的迷人笑容,那些背后暗骂他的女子一见到这表情立刻继续努力不懈。

之后的日子里,秦晚一直是宇文林青的幕中宾。两个人一起骑马(秦晚的骑术还是宇文林青教的呢),一起抚琴,一起下棋。宇文林青的表姐慕容萱(她是很多人的表姐,哈哈)问弟弟:“咦,林青弟弟,你为什么天天和她打交道呢?”宇文林青温和地笑笑:“姐姐,我没法决定我结交的都是些什么人,但我能决定我在乎的是什么人。那些人,偶尔和他们见几次就够了,天天和他们一起,我也会变成蠢货的。”慕容萱“扑哧”一笑,说:“没想到我林青弟弟也会说这么不客气的话呢。”宇文林青装模作样地看看周围:“我说什么了,我可什么也没说。姐姐你还教我写字吧,晚上我请你吃烤兔子。”

秦楚云举家迁回南阳,宇文林青虽然不舍秦晚,但也没理由阻拦。分别之时,宇文林青握着秦晚的小手说:“贫民出身没有让你沾染上世俗的污秽,却让你免于染上富贵者的恶习。好好保重,青鸾穿云本非梦,凤舞九天自有时。”说完从脖子上把那块刻有鲜卑文“林青”的玉佩取下来,递给她。秦晚刚要推辞,宇文林青露出无赖的神情说:“你要是不收,我就把你抢回家当侍妾。”秦晚淡然一笑,把玉佩收好。

五年了,当年的灰姑娘已经变成了货真价实的公主,当年的王子也仍旧温文尔雅。只是,与童话故事中不同,王子这次前来,没有准备鲜花或宝石,却带着几千武装到牙齿的精锐士兵,上郡城破日,玉石俱焚时。他是给少女带来梦想的王子,但也是宇文氏的战士,统领大军、杀人不眨眼的国之重将。

城墙下,宇文林青看着秦晚,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我果然等到了你破茧成蝶的这一天。”

秦晚笑了,笑容说不出的凄婉:“是啊,可惜这时候,咱们已是你死我活的敌人。如果有那个时候,你不必手下留情,我宁愿死在你手里。”

宇文林青默默低头,沉思不语,他本来想回一句:“你对我也不用手下留情。”但温柔如水的秦晚,即使拿起剑,又怎么对他一击?宇文林青沉默半晌,猛然抬头,看着秦晚的眼睛,缓缓地说:“明日,我军将攻下城池,东门不会有人攻打。”

秦晚点头,坚定地说:“谢谢,但我不会逃。身为监军,与城共存亡是我的本分。”

宇文林青向着秦晚深深地鞠躬致意,转身消失在夜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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