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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那么伤 第5章 Chapter one (3)

作者:乐小米 分类:女生小说 更新时间:2024-11-19 02:00:42

第5章 Chapter one (3)

第5章 Chapter one (3)

我一听麦乐这么可怜,就将奶奶和白楚买给我的补品,一股脑儿推给了她。于是麦乐就一屁股坐在我的床上,盘着腿,吃了个不亦乐乎,还不忘跟我炫耀一下自己的战果。她说,我昨天不是被那个184给吓坏了吗?今天就跑到QQ上跟184绝交,可是184说我耍了他,并没有去黄石公园赴约,害得他在冰天雪地里等了好久。麦乐刚要回敬他,我要是见了你的面,我这辈子都会冻在冰天雪地里!这时黄小诗出现了,将她从这场QQ战火中拯救了出来。说到这里,麦乐感激地看了看黄小诗,黄小诗却一副耽误了麦乐大展口舌之才的内疚表情。

麦乐转过头来对我说,莫春啊,我从此以后再也不上QQ了,我再也不恋爱啦。

这时,奶奶过来抱起太子和贝勒,打算给它们喂饭。看到我身边的麦乐和黄小诗,还不忘炫耀一下,说,我们莫春在画室里成绩非常好咧,那个叫白楚的男老师非常器重我们莫春哎,在这里给我们莫春陪了一夜的床。说完,老太太就乐颠颠地小跑出去了。

麦乐的眼珠子立刻脱离了眼眶,她一脸不怀好意的鬼笑,看着我说,哎呀,莫春啊,看不出来啊,这偷鸡摸狗的事情你都做到自己家里来了,也不避嫌啊?

黄小诗就在一边捂着嘴巴哧哧地笑。

麦乐说,莫春,老实交待,你和那白楚白公子都发展到什么程度了,深夜共处一室?拉手?拥抱?

我一看麦乐说得这么起劲,就想岔开话题,免得她越说越离谱。所以,我就将那粒莫名其妙地出现在我右手心里的袖扣从枕头下拿出来,放在麦乐眼前。

麦乐没有细看那枚袖扣的样式,只是粗略地扫了一眼,就一脸鄙夷地看着我,说,天哪,不用这么激烈狂野吧!你把白楚的衬衫扣子都撕扯下来啦?你不用这么猴急吧?

麦乐确实是个不留口德的主儿。我看她都这样说了,心想也不必和她讨论那个离奇的幻觉了,就是那个关于我被一个像漫画书中的王子救到皇宫的壁炉边的事情。估计她听了后,肯定会奸笑着问我,莫春,你是不是隐瞒了什么?那个王子是不是把你抱到了皇宫的卧室,而不是壁炉边啊?我又何苦同这个刚刚被长宽高都184CM的正方体网友刺激坏脑袋的女人纠缠不清呢。

所以,很久之后,我都不曾跟麦乐说起过这件事。

我曾问起过奶奶和莫帆,他们都说,我是被120给救回医院的。所以渐渐地,我也几乎把这件事情给忘记了,忘记自己的手心,曾经有这样一个解不开的谜。事关一次性命攸关的落水,事关一颗精致异常的袖扣。

曾经会是一个怎样的男子将这粒精致的袖扣系在腕间,从最贴近他脉搏的位置,落入我的手心?他是以一种怎样的姿态,将我从冰冷的水里托起?又是以怎样的姿态给了我生的希望?

后来,这个袖扣就被我用红线穿起挂在了胸口上,一直挂着。因为我觉得,它给了我最大的庇佑。我相信,以后,它会一直保佑我平安的。

它久是我的护身符。

后来,小美国人胡为乐看到过这个袖扣。因为我蹦蹦跳跳的时候,不小心将它露在了衣服外面。

胡为乐一看这个袖扣就说,哎呀,莫春,你这从哪里弄的这个假冒伪劣的袖扣啊?说着,他就伸手去够,当他把袖扣抓到手里时,又喃喃道,好像是真的,可是,莫春,你怎么会有这么昂贵的袖扣啊?

瞧瞧,胡为乐居然用“昂贵”一词来形容这个袖扣。

这一点,对于我这个极其拜金的女孩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安慰。我想,原来我挂在胸口上的这个“护身符”还是很有价值的。

或许,王子果真是来过的。

这种关于一个少女对于一场落水之后的幻想,我都可以渐渐地不去猜测,渐渐地去遗忘。

但是,我却如何也忘不了,那个叫白楚的男子,他曾是那样眉眼生动地温暖过我的生活。哪怕他后来,爱上了一个叫溪蓝的女子。

03莫春?你,怎么、怎么会叫春呢?

因为同白楚那场最初的意外相遇,我在高考的严峻压力下,竟去满图书馆里查看古今中外的爱情小说,企图藉此证明自己的想法:所有被称为经典的爱情,都源于这种惊鸿一瞥的一面之缘,而不是日久生情。

譬如,七仙女从天空上飞过看上董永,罗密欧在酒会上喜欢上朱丽叶,杰克在大轮船上爱上露丝……种种证据告诉我,我喜欢上这个叫白楚的男子,是没有任何错误的,而且,我们极有可能谱写出流芳百世的爱情故事。

麦乐那会儿也在图书馆里帮我查这些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佐证,正当我踌躇满志地抬头微笑时,她转过脸,扶着眼镜很认真地对我说,嗯哪,莫春,西门庆和小潘姑娘也是一见钟情的!

我一腔纯真的感情被麦乐给蹉跎了,于是恼羞成怒,不顾图书馆是清静之地,便大吼,麦乐,三舅姥爷的,你去死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去死吧”成了我的口头语。我无数次地在现实生活中对此加以运用,直至炉火纯青。对那些令我恼火和心灵受挫的人和事,我都会来一句:你去死吧!

但是,对白楚,我例外过。

我告诉白楚,我的名字叫“莫春”的时候,用了很细的声音。那时,云就在我的眼前飘过,天那样明蓝,这个令我脸红的男子这样的近在我眼前。我感觉,抬头就可以用鼻梁抵住他的下巴,和他形成暧昧而温暖的对视,感受到他温柔而凝重的鼻息。

可是在这样安宁而美好的气氛中,白楚竟说出了令我难受的话。他很吃惊地看着我,漂亮的嘴唇微微地一抿,莫春?你,怎么、怎么会叫春呢?

如果说,白楚的名字恰好是我喜欢的字所组成的,那么我的名字则可能恰好是白楚最不喜欢的字组成的,所以,他的反应才会这样大。麦乐曾经将我的名字解释得无比罪恶,她说,莫春,恶心死了,听起来就好像摸来摸去地发春。

本能地,这样的羞恼之后,我会说,你去死吧!可当时,面对着那么好看的白楚,我硬是伸长了脖子将这四个字咽了下去,噎得我的瞳孔都快涣散掉了,我依旧细着声音,低眉顺眼地对他说,可能是我爹地不了解汉字的博大精深,再要么,就是他数学的排列组合学得不好,在那么多有颜色和温度的字中,偏偏给我排列了这么一个差劲的名字。我说,客官,你不介意的话,就将就着听吧!

白楚被我的话逗得眼睛里都绽开了快乐的花朵,但是他却表现得特别淡定,只是笑笑,低声说,看不出来,你还是个蛮幽默的小姑娘嘛!

我看了看他仿佛星辰一样的眼睛,还有宛如白玉精雕细刻而成的明秀脸庞,脸微微一红,没有做声。我再幽默,也幽默不过他的。就在几分钟前,我对着超市中那副暖融融的毛皮手套发呆时,这个幽默的漂亮男子就神出鬼没地出现了,他坚定而有力地将我的手从那副手套上挪开,一声不响地将手套放入他的购物筐中,然后单手将我拉到收银处。

很利索地结账,然后,还是那只温柔而纤长的手,拉着我,将我紧紧护在身后。走出了超市后,他将这副标价四十八元九角的手套放到了我的手里。

这一切,都恍若梦境一样。当我仰起稚气的脸,看着眼前这个恍若天神一样的男子,那一刻整个世界都在他那温柔的指尖,开出了绚烂的花朵。

他离开时,回头对我微微地笑,你太小,别做这样的事。说这话的时候,他的声音温柔得一塌糊涂。他英挺的轮廓在温暖的声线中变得柔软起来,就像童话里的小王子一样。

其实,他可能误会了我的意图。虽然,我已经不知道第几次出现在这副手套面前,不知道第几次将它放在手里反复地看,也不知道第几次将它悄悄藏到自己的口袋里,就好比这次,我那样心惊肉跳地将它放到口袋里,但,最终,我还是会乖乖地将它放回到货架上,然后,呆呆地望。因为,我总感觉,有一个如同秋风一样的影子在我的身后,有一双伤感而冷漠的眼睛一直在盯着我看。虽然,每当我回头时,它总是猝然消失,恍若幻觉。但是,我小小的身体,真的能很强烈地感觉到,有一双眼睛,像两道明媚的伤口一样,张开在我的背后,让我不敢轻易地做这件令人无地自容的事情。

所以,那天,我拉住了要离开的白楚,将这种自己都解释不清的逻辑讲给他听。我仰着脸,眉心紧皱,冰凉的小手坚定地拉住他的衣角,咬着嘴唇,为自己辩解着。我就是想让他知道,我不是他想的那种女孩。我不会偷,确实不会偷。

可能白楚被我焦急而执拗的表情吓住了,所以,他对我笑笑,将一张名片递给我,温柔地说,我叫白楚,就住这附近,如果你以后需要什么帮助,或者遇到什么困难,一定记得来找我。

我看着那张卡片,淡蓝色的浮光表面,写着两个我喜欢了好久的字:白楚。

所以,在那一瞬间,我原本紧紧抓着他衣角的手,慢慢地松开了。我歪着脑袋,对着他笑,很小心地将名片放进身后的大书包中,声音细细地对他说,我是学生,我没名片,不过,我叫莫春,今年十四岁啦。说完,我还故意踮起脚尖,跟眼前这个高高瘦瘦的男子比了比身高,嗯,尚在他的胸前。看样子,我还得努力地长高,才能到他的肩膀,到他的下巴,嗯,到他的鼻梁处也是不错的!

当然,这个好看的男子,并没有感觉到我心里那些小女孩痴痴傻傻的小念头。他可能被我的名字给震撼住了,脸上就出现了特别惊诧的表情,漂亮的嘴唇微微地一抿,失口说出了那样的话——莫春?你,怎么、怎么会叫春呢?

这个令我脸红的男子这样愣在我眼前。我感觉,只要踮脚,抬头,就可以将鼻梁抵住他的下巴,和他形成暧昧而温暖的对视,感受到他温柔而凝重的鼻息。还能近距离看清他吃惊时有些孩子气的表情。

这种近距离接触不久,白楚便被我圆滚滚的眼珠子盯得很不好意思,他大概也觉得自己对于我名字的反应太过激烈了,所以,为了表示内疚,他就在超市门口的台阶处,跟我聊了一会儿天。

我一边背着大书包同眼前这个美好的男子聊天,一边瑟瑟发抖,鼻涕也很不合时宜地跑出来。很显然,我身上现有的略略单薄的衣服很难帮我抵御这寒冬的干冷天气。但是,我还是兴致勃勃地一边吸鼻涕一边跟他讲,这个超市好像在闹鬼哎,刚才,好像有个不人不鬼的东西,一直跟在我身后哎。我走到哪里,他跟到哪里,好奇怪,好可怕的。

白楚笑着听我说话,然后,仰起脸看看白茫茫的天空,又看看眼前脸蛋被冻成红富士的我,索性伸手将自己身上的围巾给摘了下来,把我拉到他身边,将围巾环绕在我的脖子上,一道又一道,像缠粽子一样,紧紧地将我给包裹严实了。

我傻傻地看着他,不明白这个陌生的男子,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心肠,对我这么好。是不是我的样子真的很落魄,很可怜呢?想到这里,我很自卑地看了看脚上已经踩得不像样子的单鞋,悄悄地将身子往回缩。

白楚拍拍手,笑着说,天太冷了,要不,你告诉我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吧?等以后有机会,你再给我讲那个超市闹鬼的故事吧。

我摇摇头,或者是当时突生的自尊心,让我不愿意再继续接受这个男子给予我的那份因怜悯而产生的爱惜。所以,我倔强地拒绝了他送我回家的提议。

转身,踩着又冷又硬的土地,我甩开步子就跑了。跑走的时候,我还不忘回头对这个漂亮的男子喊,记住我的名字呀,我叫莫春!今年十四岁啦,很快就长大啦!

是的,我是这样的盼望,盼望着他能记住我的名字,就像我能记住他的名字——白楚,一样。

那天,我意外地得到了这个叫做白楚的好心男子的善意馈赠——那副我觊觎了那么久的毛皮手套。

因为前些日子,莫帆这个小孩,趁寒假去一家私人作坊压纸箱时,被机器压伤了左手。可经过简单包扎之后,他又跑到车站上吹着小寒风卖报纸。受伤的手上,只戴着一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白线手套。前几天我回家时,看到他受伤的手,因为寒冷开始皲裂,流脓。奶奶用辣椒水帮他擦拭,他疼得嗷嗷直叫,但看到我进门后,却忍住了声音。豆大的汗珠从这个十二岁的小男孩的脸上不停地滚下来。

开始,莫帆这个小家伙始终不肯给我看他的手,一直像小仓鼠一样躲藏着,一边躲一边咧着嘴巴笑,说,没事的,没事的。直到在拉扯中,我不小心碰痛了他,他才皱着眉头,任由我将他的手摊开在眼前。我就眼睁睁地看着,莫帆这只在六岁之前一直被我攥在手心里的小手,在六年之后的今天,突然变成了这样:红肿、皲裂、流脓。生活的所有苦涩都在他这双幼嫩的小手上雕刻出来,作为他那么信赖的姐姐,我却保护不了他。

看到这一切,我的眼泪就像小石头一样砸下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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